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路12:49)




“火”在聖經上的含義主要有兩種:一是代表天主的義怒和懲罰。比如,舊約中天主降火燒毀索多瑪城,先知厄里亞祈求天主降火燒毀假先知等;一是代表人類所要經受的攷驗(格前31315)。每一個人的“工程”或者功德,要經歷火的攷驗,如此才可以辨出真偽。
在本主日的福音中,當耶穌説:“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的時候,他的意思應該是指的一種攷驗。這種攷驗的結果,也許是人與人之間的“分裂”:“兩個反對三個,三個反對兩個”。這種“分裂”是不是和耶穌在榮進耶路撒冷的時候所代表的“和平之子”相互矛盾呢?耶穌這裏也特別說到:“你們以為我來是為地上送和平嗎?”當然,如果一個人對於耶穌的話,斷章取義地片面解釋的話,自然就沖突矛盾了。可是,在本質上,耶穌這裏所說的“和平”和“分裂”是相互一致的。因為真正的和平乃是建立在真理之上的。真正的和平不是一種灰色地帶,模棱兩可的妥協和讓步。清朝的時候,政府為了“求和”,割地賠款,這樣的“和平”根本不算是和平。就算是在我們的家庭當中,無論是父母子女之間,還是婆媳妯娌當中,如果大家有矛盾各自藏在心中,笑裏藏刀,在外人面前粉飾太平的話,頂多也是一種“虛偽”,更不能算是一種真正的“和睦之家”。記得小時候,許多老教友經常告訴其他的基督徒,所謂好的基督徒就是“忍氣吞聲”,永遠“讓一步海闊天空”。只要不和他人有矛盾和衝突,這樣就算是“好教友”。但是,隨手繙閱一下聖經,我們就會發現,真正的“基督徒”並非如此“是非不分”,晦暗不明的。舊約當中的先知,哪一個不是為了真理而見證犧牲的?新約中,耶穌的門徒中,又有幾個不是為了真道而殉道致命的?我們的主耶穌,如果在比拉多面前屈膝變節的話,也就不會受十字架上的酷刑了。
當然了,一個人如果只是口頭上談論真理,是不會有“分裂”的。新約中的法利賽人,他們雖然熟讀經書,但是,他們絕對不會因為真理的緣故去開罪於那些邪惡的貴族和高官。他們為了害死耶穌,排除異己,可以煽惑群眾公開宣認:“除了凯撒,我们没有君王”(若1915)。同样,那些投机的商人,虚伪的政客,之所以“黑白通吃”,处处逢源,就是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打着真理的旗号,中饱私囊而已。
不过,当一个人不只是口头上宣認真理,并且在行动上按照真理去做的时候,这个人就很難成为世俗当中的“處處逢源,八面玲瓏”的人物了。德蕾撒姆姆为了天主的召叫,时不时地要得罪那些权贵;聖方濟为了真理要同教会内的主教權威斗争;就连当今的教宗,每次为了更新教会的精神,也都要受到某些人的批评指责。
当然了,为真理作证,不一定都是那些几乎“断头”的情景。我们普通人为了坚持真理而要经受的考验,也是日常生活中的瑣事爛事。但就是這些不被我們重視的日常瑣事,恰恰就是攷驗我們的“烈火”。
記得有個打過二戰的士兵,一生驍勇善斗,屢立戰功。退役後,因為他的資歷很深,所以,又被特種部隊所招募。這樣一個人,不僅僅身體強壯,而且,意志堅強。不過,有一次,這個士兵差一點命喪疆場。結果不是因為戰爭的壓力,也不是因為任務的艱鉅,而是因為他對於花生醬的過敏。醫生曾經提醒過他,可是,他根本沒在意。結果,早餐中的那點花生差點要了他的命。這就是我們中國俗語中所說的:“經過許多大風大浪,沒想到卻在小河溝裏翻了船”。、
“為主致命,為信仰致命”等等,這樣的口號,每一個人都可以喊出口。而且,有些人講得還是特別激昂生動。但是,日常生活中,為了老闆的一個眼神,我們可以暫時放棄信仰;為了發洩心中的不滿,我們就信口胡說,毀謗撒謊;為了偷稅漏稅,我們可以自圓其說,修廟蓋堂……反省的時候,人都喜歡説:“這些都是瑣事”。犯了,似乎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人的一生中,除了這些瑣事,還有什麽鍛煉人的“大事”呢?耶穌説:“那些在小事上不忠信的人,在大事上也是如此”。其實,事情本身比較,固然有大小之分。人品的分辨卻是沒有大小之別。一個人的人品或者“德行”都是內在的,不為人知的,唯一實現自己人品的方式,最終也就是透過這些日常瑣事。
所以,耶穌才說,他要把火送到地上。只有“真金”才不怕火煉。“火”是一種神奇的東西。它可以揭露出一件事物內在的東西。如果是金子,就算是融了,化了,還是金子;如果是鍍金的,那麽,裏面無論是生鐵還是爛銅,都會煙消雲散,化為灰燼。
世界上的人生活在一個複雜的社會中。每一個人都在刻意地裝扮,美化和推銷自己。相貌平平的人,要打扮化妝,甚或美容易容,也要漂亮;口袋裡沒錢的人,再窮也要買幾套首飾,穿幾套名牌裝,以便掩飾自己羞澀的袋囊;出手吝嗇的人,越是要處處搞籌款,到處作募捐,雖然是借花獻佛的買賣,硬是要說成自己慷慨解囊;作姦犯科的政客,神職抑或僧侶,偏偏喜歡在人前裝出一副“聖善”的模樣,“天主不離口,唸珠不離手”,生怕他人看透他們虛偽的背後所隱藏的卑鄙行徑。前不久,在美國鬧得沸沸揚揚的一起綁架案中,主犯綁架三位女士幾十年,然而,每個主日的時候,他卻和家人必到教堂。對此,檢察官斥之為“無恥之極”。
然而,一個人的“面具”無論多麽絢麗迷人,總有一天,這個面具要被火燒毀。中國有句話説: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俗語說的就直接的多:“狗改不了吃屎”。一個心存齷齪的人,固然平時刻意隱藏自我,裝出一副聖人君子的模樣,但是,一旦有人稍稍得罪於他,或者冒犯了他,他的原形即刻暴露無遺,有時還會變本加厲。對於這種“原形畢露”的情形,有人比喻為一種“暴發戶”的心理。小人一朝得志便開始忘乎所以。暴發戶在人前醜態畢露,主要不是因為金錢另得他轉變為另外一個“醜態”的人。金錢,只不過是暴露他原來“醜態”本性的催熟劑而已。在沒有外界因素刺激的情況下,他的這種“醜態”本性隱藏的很深很深,以至於有的時候連他自己也覺得是謙謙君子。
然而,“火”的攷驗,並不遷就於人們這種自欺欺人的幻覺。我們常說:“路遙知馬力”。一匹馬蹲在馬圈的時候,很難分出哪哪一匹是次馬,哪一匹是千里駒。只有經過長途跋涉之後,這匹馬的本性才為人知。同樣,人與人之間平時喝茶吃飯,談笑風生。彼此究竟是什麽樣的人,很難判斷。不過,一件事兩件事之後,對方的秉性習慣,各自已經略有所知。這個時候,就等於“火煉”之後的情景,這個人是好是壞,我們已經心中有數。此時,對方說什麼已經不再是最重要的了。
耶穌的道,他的福音,並非只是讓我們“安於現狀”或者妥協搖擺的阿Q理論而已。絕對不是!面對耶穌所説的每一句話,我們的每一言,每一行,都像是經歷火的攷驗一樣。耶穌告訴我們不要說謊,不要毀謗,不要為財帛所迷戀,讓我們追求真理,追求聖德,追求和平這些規誡都是煉淨我們人性的“烈火”。因為在沒有攷驗的時候,我們甚至自己也不清楚自我的極限在哪裡。每個人固然對自身都是“感覺良好”,可是,所作所為卻有著天壤之別。你是否有“恐高症”,只有親自站在高處下望的時候,才可以知道。坐在自家的地下室來決定這個問題,是永遠不會有結果的。所以,許多時候聖善的人談話,很多時都是側重於如何改良自身的不足和缺陷,而傭人的言論則是圍繞着他人的過錯和是非。因為聖人可以比較客觀地,透過自身的行為來評價自己,而惡人則只是靠著內心的自私和慾望來定斷他人的是非。
不過,我們對於生活中攷驗的“火”,許多時候雖然有所抗拒,但是,還應該意識到:經歷了這種攷驗的烈火之後,一個人可以避免那種“懲罰的烈火”。攷驗的烈火,無論來自自身的疾病還是來自他人的毀謗和破壞,這樣的火不至於死,只要我們應付得當,反而可以提升我們的境界,明悟更深奧的智慧。所以説,我們基督徒都是經過了“聖神与火的洗禮”而誕生的。聖神是純潔聖善的,但是,她也需要寓居於一顆聖善純潔的靈魂里。一個人有肉身慾望,身在俗世,許多時候根本不能免俗。所以,只有不斷地在“火”中練淨自身,才可以相稱於聖神的恩寵和生命。這種不斷練淨的過程,其實也就是我們一生信仰所要走過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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