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14:11)



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1411

在聖經當中,法利賽人總是代表着一幫信仰上的偽君子。一個人之所以負有“偽君子”的綽號,乃是因為他們生活的兩面性。一方面,他們是“穿著長袍,喜歡在街市上被人問候”的宗教權威;另一方面,他們是一幫赤裸裸的市井小人,利慾熏心,無所不為。有的時候,一個公開的惡人,倒不必讓人害怕。大街上罵罵咧咧的醉漢,人只要躲開一點,也就沒有什麽危險。倒是那些所謂“披着羊皮的狼”更加讓人懼怕,因為你不知道他“慈眉善目”的背後,究竟隱藏了多少殺機。如果一個人交了偽君子朋友,那麽,他遲早會遭到算計。所以,耶穌在聖經上也時時提醒我們應該躲避“法利賽人的酵母”。所謂“近墨者黑”,道不同,還是不要同路。
法利賽人之所以虛偽,今天的福音中又提供了一個佐證。聖經上説,“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到他家中座席。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所有的座上客,應該多數都是那些法利賽党的。赴宴的時候,自然人人都“西裝革履”,打扮的瀟灑漂亮。就好像今天我們去參加朋友的婚宴一樣,大家談笑風生,互稱風雅。然而,這種“紳士風度”沒有幾分鐘就被揭穿了。當主人家邀請大家入席的時候,那些法利賽人個個在爭首位,也就是我們今天的貴賓席。為了這樣一個座位,大家你爭我搶,有辱斯文。什麽“經師的風度”,“道德的楷模”,在一個座位前,大家早已忘得一乾二淨。
我想類似的場面,有的時候我們到今天也曾見過。我們團體過去每次搞活動,幾乎每次都會因為有人想要坐貴賓席而抱怨喪氣。婚宴的時候,特別是當大家等待已久的時候,飯菜一上桌,即刻被人搶的一乾二淨。每次看到這些,不得不讓我想起今日聖經上法利賽人爭座的一幕。
其實,耶穌在這裏藉機教育聽眾,不只是為了告訴人一種社交禮儀而已,更加是為了讓我們學會去領悟真正的信仰精神。設想一下,一個人覺得自己應該坐首位,自然就是因為他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無人能比的原因。換句話説,自視清高,目中無人。然而,一個人的人品和德行,並不是靠自我的感覺成立的。他的行為,其實就是他品行高低的最權威界定。平時裝得像一個聖人,說話的時候,總是“天主天主祈禱祈禱”然而,別人對他稍有不遜,即刻惱羞成怒,甚或粗口相加的話,那麽,他平時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一些自欺欺人的把戲而已。生活中,這樣的機會天天都有。開車的時候;購物的時候;赴宴的時候等等。有些事情雖然微小,可是,在發生的那一刻,它卻可以揭露我們內心的信仰究竟有幾多。
教育完了赴宴的人,耶穌隨後又提醒那個設宴的主人。“幾時你們設宴,要請貧窮的,殘廢的”。這些人都是無力回請的一般人。正因為如此,一個人的筵席才可以由一般的社交投資,轉變成為一種為天主所欣賞的善舉。其實,這也就是所有慈善活動的基本精神:付出不求迴報。
然而,在今天的社會中,可以如此付出的團體,個人,鳳毛麟角,寥寥無幾。所有的一切,人們都是以一種“投資”,“買賣”的眼光來審量,來定奪。這種思想有時候也會侵毒我們的信仰團體。一個人為教堂服務,為團體付出,如果是一筆籌划的“買賣”的話,那麽,他所做的任何“善舉”必是虛偽卑鄙,一文不值。在過去的小說中,人們求佛的時候最容易説:“佛祖,如果你讓我….的話,我必然再塑金身,再起廟宇”。這樣的“許愿”還不如說是戲弄佛祖,滿足私利。
前不久,有一則新聞説到五台山的寺廟主持因為和地方政府在“香火錢”和門票的收入上“分贓不公”而斗得不可開交。怎麽一個佛祖聖地竟然被人搞到如此烏煙瘴氣呢!在這樣的寺廟里,恐怕夜叉都不敢逗留,哪裡還有佛祖的餘地?
在舊約的時代,人們以為對於天主的虔誠,可以換來自己好的前程。也就是説,一個人越是相信雅威,他的財富,健康等也就越多。換句話説,也就是相信雅威的人可以靠著天主發財。在所有的生靈當中,夠膽把天主玩弄於股掌之中,靠著天主發財的,恐怕只有人類了。所以,對於錢財的處理問題上,也是區分一個團體是宗教還是邪教的試金石。
生長在這樣一個社會背景中,耶穌他自然特別明白這種信仰態度的害處。“交易”的行為,在信仰的生活中,應該完全杜絕。因為在任何的交易當中,都沒有真愛的生存空間。沒有了愛,我們的善舉也不過是“發聲的鑼”而已。空有其表,沒有內涵。所以,世界上按理說最為單純的父母子女關係,夫妻關係,朋友關係,天人關係,一旦有了“交易”的態度,即刻就會淪為骯髒的金錢買賣,所有的人性中醜陋的一面也會暴露無遺。養兒防老?難道生兒育女只是為了老有所依嗎?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朋友都是拿來“用”的嗎?有用的(人)才是朋友,沒用的就不是朋友了嗎?……如此態度,如果應用在信仰上,活脫脫就是法利賽人的行徑。如此行徑,乃是耶穌所不齒的。
其實,耶穌這兩則道理,最主要還是強調一種信仰上的“真實,真誠”。一個人想要對人真誠,首先要對己真誠,也就是正確地看待自己和他人。“高高在上”,並不是天主的形象。天主子尚且將生成人,成為我們當中的一員。我們又是誰?竟然“判斷我們的弟兄呢!”一個人自高自大,最明顯地就是表現在對人過於挑剔,對人評頭論足之上。似乎在他的眼中,沒有一個是好人:這就是盛氣淩人的偽君子形象。所以,雅各伯書中說的明白,我們自恃高人一等,可以隨便判斷他人,如此,我們就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然而,處於法律之上的只有一位,就是天主。所以,那些判斷弟兄的人,乃是和天主相比。
一個人如果可以比較客觀地看待自己和他人的時候,他也就比較容易善待他人。所有慈善事業關乎的不只是金錢,食物的多少,更加是那些行善人的態度和眼神。我們的教宗給青年們説:“當你們在大街上給乞丐一點施捨的時候,有沒有看看他們的雙眼?有沒有拍拍他們的肩頭?”因為,教宗方濟特別強調施捨的精神。施捨本身乃是人與人之間愛心的交流,沒有了這種“人”的因素,你所給的那點錢,根本毫無價值。
如此,在耶穌的宣道中,我們看到了信仰的真正精神。其實,信仰的真正精神也是我們作人的真精神。一個人如何作人,也就如何相信。如果在作人和信仰之間存在了某種脫節和差距,也就代表我們應該時時反省自身,改良自己。這樣的差距也許一生都有,可是,最重要的還是一個人不斷反省,不斷向善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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