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窮寡婦的獻禮

信仰,是一種無形的力量。它即不可以用自然科學的方式去實驗,也不可以用數學的方式來推算。但是,世世代代的人們都認同這種無形可見的力量,乃是因為歷史中總有些人可以用具體的生活將這種無形的力量生活出來。比如,德蕾撒姆姆,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等。這些人不是虛構的,更加不是抽象的,他們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類中的一份子。所以,我們教會一貫稱他們是“信仰的見證”,抑或“聖人”。
聖人們之所以受到人們的敬仰和尊重,乃是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才是世界上第一位的“聖人”。他全部的生活都是在表達天主對於人類那種至善至美,但是卻無形可見的愛情。因此,歷時歷代,那些保護,解釋和傳達這種訊息的人,自然而然地被人放在一種很高的地位。比如,耶穌時代的經師和祭司的職務。
經師,顧名思義,乃是保護聖經,解釋經文的人。這些人因為是侍奉“聖言”的人,所以,他們的身份和地位与常人不同。他們的生活自然而然地也和常人區分開來。人類社會中,身份的區別,第一個就是靠著穿衣打扮。你穿什麽樣的衣服,就是代表你什麽樣的身份:和尚要穿僧袍;警察要穿製服。當時的經師,他們的服裝就是“長袍”。所謂的長袍,乃是一種華而不實的著裝。窮人是不會穿長袍的,因為做工的時候根本就不方便。經師們經常穿長袍過街,乃是特意為了引起人們的注意。如此,人們才會向他們“請安”。請安的作法,無論在任何文化中,都是一種尊重的表達。只有那些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比如,皇室貴族,才可以享受如此殊榮。當然了,在那種神權統治的時代,經師的身份更加高於貴族。所以,他們無論走到哪裡,都會享受人們的尊重和問候。這個,也算是他們身份的一種象征。
另外一種區分身份的方式就是在聚會的場合中。“坐首位”,其實就是我們今天説的VIP 的座位。記得每一次我們中心聚餐的時候,經常會聽到有些人因為想要坐在VIP的位置而鬧得不可開交,原來是有淵源的。我們中國古時的座次有主賓的區別,其實也是區分身份的一種方式而已。
按說“穿長袍,受人請安,坐首位”這些也只不過是經師們身份的象征,應該不算的什麽。可是,為什麼耶穌那麽討厭這些經師呢?因為他們“侵吞寡婦的財產”。所謂的“寡婦的財產”,乃是社會中那些弱勢群體的財產,比如,鰥寡孤獨,乞丐,兒童等。欺壓這樣的人,無論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是卑鄙無恥,流氓惡棍的行徑,為人們所不齒。可是,人們如何也不會想到,侵吞這些寡婦財產的人,竟然是他們經常在街市上請安,經常在教堂中聽道的“經師”所為。
更讓耶穌痛斥的是,他們在犯下如此重罪之後,居然還可以若無其事地走進會堂,並且“以長時間的祈禱作為掩飾”。其虛偽卑鄙之狀,可見一斑。
分享到此,我們不禁會質疑:這些經師為何會墮落到這樣的地步呢?依常理而論,所謂“近朱者赤”。這些人每天學習經書,每天在會堂祈禱,講道,所接觸的人也多數為善男善女。難道他們就不會被“聖言”的神聖熏陶一二嗎!退一步説,就算他們不一定都成為聖人,至少也不會壞到哪裡去吧。為什麼他們居然可以做出連常人也不齒的卑鄙罪行呢!
問題的答案,也許我們可以由那個窮寡婦的獻禮中找到。窮寡婦的獻禮雖然很少,但是,那卻是她“所有”的財產。也是因此,耶穌才當眾誇贊她的行為。記得兒童心理學上有這麽一個說法。如果你把一個大的餅乾,掰開再給小孩子的話,許多時候,他們不會太開心,也許還會索取你手中的另一半。這時,也許你會覺得這個小孩太過貪心。其實不是的,如果你把一個小餅干,完整地放在他的手裡的時候,那個小孩就會開心的手舞足蹈。也許這整個小餅干還沒有那半塊大餅干多,可是,為什麼小孩子反而會變得開心呢?
他們之所以開心,不是因為他們不懂得區分多少。而是因為人性中那種對於“完美” 的追求。那半塊餅乾雖大,但畢竟是殘缺的;那小餅乾雖小,可是,它卻是完整的一個。這個沒有殘缺的餅乾,在孩子的眼中,就是完美的。所以,他們才會開心。
如此來看,耶穌誇贊那個窮寡婦的作法,不是金錢數量的問題,而是她給予天主的奉獻是“完整”的。如此完整的奉獻,在耶穌的眼中才是完美的。所以,他才説“她奉獻的最多”。其他的人的獻禮,乃是部分的盈餘,在天主的眼中,遠遠不及那個婦女的獻禮。
如此,耶穌在稱贊窮寡婦的同時,其實,也是闡明了斥責經師們的原因。經師的職業本身是高尚的,他們因此而受到的尊敬也是情理當中的,可是,他們對於天主的態度卻是“殘缺”不全的。“虛偽”,就是這種殘缺不全的代名詞。他們的確花了很多時間去研讀聖經,去會堂祈禱,不過,他們生活的另一半卻奉獻給了魔鬼和貪婪。耶穌曾經說過:“一個僕人不可以同時侍奉兩個主人”。腳踏兩隻船的態度,在信仰上乃是致命的罪行。
許多老華僑在教育孩子為人處事的時候,經常將“成熟”和“圓滑”等同。“作人不要太執著”,“要學會左右逢源”......不要去得罪人,批評人。就算有什麽不對,閉一閉眼也就過去了...... 這樣的為人處事想要在唐人街立足,也許會有空間。不過,放在實踐信仰上,那就是背道而馳了。因為,信仰乃是一種“完整”的生命態度: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謊言是罪過,在任何時候都是,不是説在幫人的時候就不是謊言了;偷盜是罪過,什麽時候拿了不義之財都是偷竊,不是說偷錢為了教堂就不是偷竊了。信仰上的“雙重標準”,在耶穌的眼裏就如同“不冷不熱的水”一樣,最終是要被“吐出去”的。
其實,當天主向我們期盼一個完整的心,一種“完美”的信仰的時候,并不是苛刻地,並不實際的要求。一位母親可以是有缺點的,但是,并不影響她給予孩子一種完美的愛;一個聖人是有弱點的,但是這并不影響他們奉獻給天主一顆完整的心。為什麼呢?因為所謂的完整,並不是一種“量”的問題,多少的問題,而是一種態度的問題。所謂的好教友不需要時時唱高調,處處挂唸珠,如果他在大是大非面前不退步,不妥協的話,他就是一位完美的教友。相反,如果他在宗教規誡上“盡善盡美”,在作人上卻一敗塗地的話,恐怕再多的經文,再多的齋戒也並不能夠彌補一個明知故犯的罪行。
信仰是無形的,尺度只有自己清楚。所以,一種完美的信仰,應該如同那個窮寡婦的獻禮一樣是“不自欺”的,是完整的,是影響自己所有為人處事的標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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