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宣講

教會的拓展有賴於歷代的傳教士的工作。自羅馬初期教會到今天,我們的教會之所以成為一個普世性的大公教會,就是因為那些為了傳布福音,不辭辛苦,四處奔波的信徒。說到傳教工作,在今天的福音中,我們看到了第一位傳教士,耶穌,的所作所為。在耶穌的生命中,我們看到了一位傳教士應有的精神和態度。
總體來看耶穌的傳教生活,我們可以簡單地總結出兩點:第一點就是,他的福傳工作就是他的生活。“宣講福音”為耶穌來說,並不僅僅限於一種口頭上的宣講,更是一種待人接物的生活態度。耶穌每到一處,在向人們宣告“天國來臨”之前,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救人於疾苦當中。患病的,他去醫治;附魔的,他去驅除;絕望的,他去安慰;迷失的,他去勸慰。伯多祿的岳母病了,他治好了她;村莊上其他的病人來了,他也同樣醫好了他們。
每一次看到耶穌治病救人的事跡,都會讓我想起一句經常聽到的話:“我們對聖經瞭解不多,不知道如何向其他人去宣講福音,介紹信仰”。言下之意,如果一個人沒有學習神學,如果對聖經不夠熟悉的話,那麽,不去宣講福音也就有情可原了。難道我們的福音就是靠得一個人嘴皮子上的功夫嗎?絕對不是!因為我們應給如何宣講,完全取決於我們宣講的內容是什麽。“天國來臨了”這句話之所以是一個好消息,就是因為掌管天國的“天主是愛”。一個人如何說服另外一個人去相信“天主是愛”這句話呢?愛的語言,當然必不可少。但是,甜言蜜語並非愛的全部。真愛是需要付出你的關心,你的時間,你的責任,你的犧牲,甚或你的生命。父母含辛茹苦,養育愛護自己的子女,單單靠著嘴皮子是養不活他們的。
所以說,許多時候,讓一個人皈依信仰,並非是口才好的緣故。而是,一個人愛心的工作所致。病人的福音,不只是藥物,更加是炤顧和陪伴;乞丐的福音,並非幾塊零錢,而是施捨時的尊重和同情;失足青年的福音,更加不是陌生人的探訪和教導,而是一個人在他最需要的時候的聆聽和陪伴。好的口才固然讓人啞口無言,無言以對,但是只有愛心才可以讓人打開心靈,接受一種完全不同的信仰和生命。
第二點,耶穌在傳教的時候從來沒有當作是自己的事業和成就。門徒看到耶穌的奇跡產生了效果,許多人開始跟隨他,擁護他,所以對他説:“眾人都在找你呢!”想必那個時候,作為耶穌的門徒也是一件樂事,似乎跟上這樣一位師傅也可以揚眉吐氣了。可是,耶穌並沒有迎合他們的心意,而是堅決地告訴他們:“讓我們也到別的村鎮去吧,好也在那裏宣講,因為我正是為此事而來的”。耶穌在傳教時不貪戀自己的光榮,如此灑脫的心態的確是我們所有宣傳福音者的楷模。
說到此,不得不引伸出另外一件事情。熟悉教會法典的信友都清楚,在堂區傳教的神職人員,每隔五六年都要調動一下,彼此交換一下傳教的堂區,用以更好地做好傳教工作。但是,這調動的工作並非時時順利的。為什麼呢?因為有的堂區比較富有,有的地方比較貧窮;有的地方工作比較順利,而有的則比較麻煩,困難一些。可想而知,那些所謂佔據“福地”的神父自然不願意到另外一些“窮鄉僻壤”去工作了。雖然每一個人都應該絕對服從主教,服從教會的,但是,人性的黑暗和貪婪總不會讓人那麽容易服從的。記得聖維亞內神父在做了神父之後,沒有什麽好的堂區,主教就把他放到了維亞內這個小村莊去了。類似的事情在許多地方教會都曾經發生過。
其實,如果更深一層地剖析這個問題,就不是簡單的貧富差距的問題了。這其中更是一個關於“愛”的反省。比如説,一個男人是家庭中的父親和丈夫。他深愛這個家庭。並為此付出了所有的心血。他的太太和孩子們如果沒有了他,幾乎都不知道如何過活了。不過,問題此時就會出現了。當一個人太過愛這個家庭,或者另外一個人的時候,很容易將其把為己有,初始的責任感則完全變成了一種控制欲。所以,當兒女都長大成人的時候,開始獨立生活的時候,父母同孩子之間的矛盾就出現了。是父母的愛錯了嗎?並不是。而是他們愛的方式需要改善了。這樣一種由責任感轉變為控制欲的情況不只是存在於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也存在於神職人員於自己的工作之間。一個丈夫無論為妻子犧牲多少,一旦他的愛成為對方的枷鎖的時候,愛就成了毒藥;父母的愛,無論多麽偉大,如果他們覺得沒有他們就沒有孩子們,所以他們可以任意所為的話,他們的愛就立刻化為無形的仇恨和怨憤。
耶穌之所以是所有傳教士的標準,不只是他在宣傳福音時的犧牲和付出,更加是因為他時時刻刻都記得自己所做的不是為了自己,而是“天父的工程”。換言之,正是那種“拿得起,放得下”的割捨成就了他偉大的救世工程。相比之下,似乎我們和耶穌的距離相距甚遠。許多時候恐怕是拿得起,卻放不下。“面子”的問題,始終也是所有基督徒不能免俗的一個因素。
沒有控制欲,沒有索求迴報的愛,我們是否經驗過呢?我們是否給予過呢?如果沒有這樣一種基督之愛的話,我們所謂的“宣講”究竟是講的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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