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認基督

在聖經神學中曾經有一句術語,就是,“默西亞的秘密”。意思是指聖經中,耶穌常常阻止人們宣認他作為天主子,作為默西亞的身份。耶穌在每一次治癒人,驅魔,或者行了什麽奇跡之後,幾乎都會遇到同樣的情形。
不過,如果我們仔細地比較每一個奇跡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其實耶穌每一次講話的態度都不一樣的。總體來說,這些奇跡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耶穌驅魔的奇跡;另外一類則是醫病救人的奇跡。伯多祿在隨同耶穌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也曾經宣認:“你是默西亞”。但是,耶穌只是告誡他,不要告訴其他的人。對於那些因為耶穌的奇跡而痊癒的病人,耶穌也說過同樣的話。不過,當邪魔也來宣認他天主子的身份時,耶穌的態度就沒有那麽溫和了。比如,在今天的福音中,當邪魔高呼:“我知道你是天主的聖者”(谷1:24)時,耶穌卻嚴厲斥責他説:“不要作聲,從他身上出去!”(25)。
魔鬼也來宣認耶穌基督?聽起來好像不是一件壞事。但是,整部聖經中,耶穌從來沒有欣賞過魔鬼的贊頌之辭。其實,當中的道理不難明白。耶穌來到世界上,宣講福音,拓展天國。他所希望的是人們對於天主的信賴,對於天主的信仰。魔鬼的宣認,並非出於對於天主知恩報愛的心態,更非信靠天主的表達。他們的宣認乃是出於憎恨和恐懼。所以,雅各伯宗徒説的很明白:“你信只有一個天主嗎?你說得對。就連魔鬼也信,而且信得發抖”(雅2:19)。可是,這樣的“信”能夠稱為信德嗎?絕對不是。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德根本就不算是信德。由此可知,如果對於天主的贊美和宣認不是出於信德的話,那麽,這樣的贊美和宣認是耶穌所憎惡,所唾棄的。
所謂“魔鬼式的信德”在這個世界並非少見。許多原因可以讓人走到教堂的屋頂下,但是,是不是走近了教堂就等於走近了天堂呢?是不是信了天主教再做任何事情,都是聖潔的呢?非教友罵人,視為口臭;教友罵人呢?難道是為了救人的靈魂?政府的官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損公肥私,應該坐監;可是,如果教友呢?為行善而去取不義之財是不是就成為“行善救人,不拘小節”了呢?
人心的邪惡,主要在於倫理道德的“雙重標準”。同樣一件事,別人做就是惡,自己做,就是善。信了天主,似乎做任何事情都有了“超性的原因”,神聖的理由。天主的道,簡直就成了作惡犯罪的堂皇理由了。有的時候,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清清楚楚的是一種邪惡,人們硬是要冠以聖名呢?明明是殺人,非要說成“聖戰”,“榮譽殺人”。明明是侵略,非要鼓吹為“福傳”,“拓展天國”;明明是自己糊塗,幹什麼非要責成下屬“服從就是美德”呢?
其實,人性的本質,在歷史的變遷中,絲毫沒有改變。耶穌那個時代所面對的人性問題,也就是今天人們的人性問題。耶穌之所以斥責當時的教會權威,不是為了嘩眾取寵,引人注意,而是提醒人們不要忘記一個最基本的道理:我是一個人!天使不需要信德,因為他們時時瞻仰天主的光榮;魔鬼不能有信德,因為他們從本質上反對天主。只有人,才是一個可以自由選擇信仰的造物。
既然是人,就應當老老實實地作人。不要把自己當作純潔的天使,因為當一個人把自己當作天使的時候,他隨時會變成一個魔鬼;更不要把自己視為完美無缺的神,因為,那就是魔鬼的作為。耶穌時代的那些經師,法利賽等之所以錯了,就因為錯把自己當作信仰的標準。“他們坐在梅瑟的寶座上教訓人,可是自己卻不動一個手指”(瑪23)。
一個人學會了正確地對待自己,他也就學會了如何作人。所以説,作人乃是信仰的基礎,更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礎。一個不會作人的人,怎麽會做好基督徒呢?簡直就是無稽之談。可是,令人咂舌的是,生活中偏偏就有人相信:自己就算生活中不是一個好人,走進教堂仍舊是一位好基督徒。進了教堂的門,生活中作人的齷齪,卑鄙和仇恨似乎都留在門外了。在教堂內享受完了“好人”的感覺后,出了教堂的門,又是依然故我,我行我素。
當然,這様的生活並非基督徒的生活。真實的信仰應該是一個人作為罪人對於至善的不懈追求。不追求至善,人永為罪人;忘記了自己的罪人之身,人又容易迷失自我,本末倒置。一位基督徒可以贊美天主,不是因為言不由衷,另有所圖,而是因為親身經歷到天主對於罪人的救贖。這樣的贊美才是真實的贊美,也是耶穌所稱許的宣認。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聖神降臨節

聖伯多祿,聖保祿

复活雅依洛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