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翰的見證

本主日的福音講述了若翰為耶穌作見證的事跡(若1:35-42)。因了若翰的見證,才有了西滿伯多祿,這位宗徒之長的皈依。“做見證”這個詞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好像並不陌生。每一次查經分享的時候,我們都會反省和探討如何為基督作見證的問題。基督徒的生活,從某一方面來說,也就是在這個世界上為基督作見證,為上天之愛作見證。但是,在現實中,作見證並非簡單地將基督告訴別人,或者給他人講道理。“見證”不一定是類似法庭上的證據:證明一個人的清白或者罪過。基督徒見證基督,並非是為了證明他人是罪人,是一群所謂的“地獄的柴火”。你給他們“證明”基督,就是想拯救他們,搭救他們的靈魂。這樣的想法和態度簡直与耶穌的福音背道而馳。許多時候正是這種愚蠢的優越感讓一個基督徒不知所云,不知所然。要記得,拯救人靈的不是你,也不是宗教,而是天主。人的工作只是證明上天之愛的存在,而並非讓別人相信,你自己就是這種愛情本身。這一點也恰恰是區分宗教人員正与邪的標準:真正的聖人從來不勸人跟隨自己。只有邪教的頭目才把自己擺在第一位。
把基督介紹給人,決非只是嘴皮子上的功夫,而是一種做人處世的心態和境界。記得韓非子講過這樣一件事情。説是孔子的一位朋友將他介紹給太宰(相當於皇帝的管家)。孔子出來後,那個人就進去,問太宰對於孔子的看法。太宰説:“我見過孔子后,再看你就好像蝨子,跳蚤一樣微不足道了”。我現在就帶他去見國君”。那個人恐怕孔子受到國君的重用,越過自己。於是,就對太宰説:“國君見過孔子后,也會把你看成蝨子,跳蚤了”。所以,太宰就再沒有把孔子引薦給宋國的皇帝。
我們中國人説:君子成人之美。但是,所謂的“成人之美”是有限度的。那個限度就是自己。做老師的喜歡自己的徒弟“後浪推前浪”,可是,如果某位徒弟的才氣真的壓過了師傅,恐怕沒有幾個師傅還可以容忍了;喝酒赴宴的時候,你把朋友介紹給自己的上司,結果,上司喜歡他更勝過你,恐怕你和那位朋友的友誼也快到頭了。
這一點就是我們人性的矛盾之處:一方面,我們希望自己的晚輩或者朋友個個都是人才,所謂“高朋滿座”。另外一方面,我們又害怕他們的“才”有一天會超過自己。所以,時不時的要扯一下他們後腿,唯恐他們的才氣,人氣升得太快,壓過自己。又好比你希望自己的親慼朋友都是百萬富翁,個個都是名車豪宅,這樣每次團聚吃飯的時候,談起來自己臉上也有光。可是,如果他們個個都比你有錢的話。和他們比起來你簡直就像個要飯的乞丐。此時,你先前那種“成人之美”的意願恐怕早已無影無蹤了。這就是為何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 因為你們走遍了海洋和陸地,為使一個人成為歸依者;幾時他成了,你們反而使他成為一個比你們加倍壞的『地獄之子』。(瑪23:15)
許多基督徒常喜歡抱怨今天的社會是一個無信仰的大環境。所謂“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在這樣的一種“反宗教”的環境下,為基督作證似乎特別困難,也沒有什麽成效。其實,沒有成效的原因就是因為他人的“固執”和“執迷不悟”嗎?事實,我看並非如此。許多基督徒喜歡憤世嫉俗,隨口批評人性,只不過是為了自己的惰性和私心尋找藉口而已。世界雖然在變,人心依然是這個人心。基督徒的見證之所以沒有預期的效果,就是因為很少有人可以像若翰那樣為基督作見證。
若翰的見證之所以效果顯著,就是因為他的見證是毫無保留的。就算這個見證令自己喪失愛徒,在人前掃盡自己的臉面也在所不辭。“為他人做嫁衣”,在我們的社會中是一件顯得很傻的事情。但是,這就是真見證的本質:犧牲自己,就是最根本的見證。
我們的見證為何不見效果。就是因為我們保留太多。你的口可以為主作見證,可是,你的心卻保留給魔鬼;教堂中,我們可以作見證;回家後,我們的性格依然故我;朋友間,你可以寬恕諒解,可是,家人,妯娌當中呢,你卻是最為毒辣的一個。
信仰的見證,並非在某一特定事件,特別地方的特別舉動而已。他是一種生活的見證。我們的生活態度如何,我們的見證就如何。生活中的任何一項,洗衣做飯,待人接物,言談舉止等等都可謂見證的內容。聖女小德蘭的生活之所以為聖潔,就是因為她的生活每一個細節,每一個角落都是為主,為她心中的“小耶穌”作見證。今天的聖神,不是説沒有過去那樣強大有力了,而是因為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太多兩面性了。所以,耶穌希望人們“要麽是冷的,要麽是熱的,不要不冷不熱”。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最忌諱的就是做任何事情都是善惡參半:犯罪時心有餘悸;行善時懷有私心。一個不完整的心,不是一顆真心;一種有所保留的見證,根本也就算不上什麽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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