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君王節

基督君王節標誌着常年期的結束,降臨期的開始。在本日的福音中,我們看到天主對於人類終結的許諾。世界的盡頭之日,也就是基督受到光榮的日子。這種“末世”的希望曾經是支撐初期教會的基本信仰。
基督的權威變現在他的審判。所謂的審判就是善惡的區分。其實,善惡的問題追根泝源又會走到愛與不愛的問題。任何的惡裏面,都是缺少愛的存在。任何善的因素裏面,也都有着愛的包含。
可是,在我們現實的生活中,善与惡的問題似乎涇渭不甚分明。你我每天的選擇中有的時候善多一些,有的時候惡多一點。一個罪犯可能懷著善的動機;一個道貌岸然的君子有時卻心懷叵測,偽善驕慢。這就好像愛的問題一樣: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似乎都懂得去愛人,但是,我們的愛有時真實,有時虛偽;有時真,有時假;真真假假,更有時則是真假難辨。比如,一個單身母親為了她的孩子嘔心瀝血,辛苦掙錢,所有的心血都花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不讓他們受一點苦,不讓他們做一點工,受一點气。這種“愛”的保護,為孩子整個的人生而言,究竟是母愛還是毒害呢?
這樣的思考在我們的生活中比比皆是。如果説“愛”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和根基的話,那麽,“何謂真愛”的問題就是實踐此信仰最為關鍵的問題了。
怎樣的愛才是真愛呢?是母愛的形式?夫妻之愛的方式?超性的愛?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蘊藏在今天的福音裏面。耶穌基督既然是區分善惡,審判世人的主宰,那麽,真愛的問題自然也是他第一個要解答的問題了。
面對這樣一個深奧抽象的問題,耶穌卻用一個比喻輕描淡寫地解釋明白了。在這個比喻中存在兩種人:第一種人實際地愛過耶穌,但是,自己卻不知道;另外一種人也不是不想愛耶穌,但是,卻抱怨此生并無機會。當然了,基督的審判不只是看你”想“做什麽,更加是要看你“做過”了什麽。所以,第二種人被天主捨棄了,可是,似乎這些人沒有被懲罰的心服口服,“主啊!我們什麽時候看到你沒有吃的,沒有衣著...而沒有炤顧你呢?”換言之,“如果我們知道是您的話,我們絕對會炤顧您的!”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此!這裏也是區別真愛的標準。第一種人的愛之所以被耶穌稱贊,被認為真愛,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只是“找著耶穌去愛”,而是誰有需要,就去幫誰,就算那個有需要的人和自己沒有任何來往,是一個陌生人。所以,他們幫助他人的別人沒有在自身的喜好或者“宗教”,而是在於眼前那個人:他是否有痛苦,是否有需要?他沒有吃喝,沒有衣服?所以,我要幫他。至於他是不是耶穌,是不是天主教,是不是拿我施捨的一塊錢去喝酒,是不是一個罪犯,這些都不是我決定愛他與否的原因。我愛他,幫助他,就是因為他需要幫助,僅此而已!
相比之下,第二種人的愛,其虛偽就彰顯無遺了。他們是否要幫一個人,需要根據自己的喜好,信仰,等等標準來決定。“恩!這個人是個人渣,不值得去愛,幫他也是浪費!”,“那個人根本不信天主,幫他也沒用”,“這個乞丐,我給他的錢,他懂得珍惜嗎?肯定不會。不給他們!..." 這些人也許在生活中,並不是什麽明顯的壞人,但是,有的時候,這樣的人也許比壞人還要壞。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總是在粉飾自己不愛的行為。他們覺得自己不去愛,不是因為自己缺少愛,而是這個人不值得他去愛,那個人不會珍惜,這個人沒有出息等等。所以説,這些人去“愛”的標準在於自身,“我想愛的時候,才去幫人”,“我現在很不方便,你找別人去吧..."。如果一個人是否幫助他人的原因在於自己的喜好,而非他人的需要的話,這樣所謂的愛,也並非真愛。不是真愛的愛,根本就不是愛!他幫助他人只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價值感,應付自己的職業,甚或完成自己的信仰,怕下地獄而已。設想一下,如果一個醫生,如果下班之後,見到病人有急症也不救護的話,因為他不方便,那麽,他還是一位好醫生嗎?如果一個基督徒能夠寬恕一個堂區的教友,但是,卻無暇炤顧自己家裡生病的老人的話,他的愛真實嗎?
所以,耶穌的這個比喻中把真愛的標準描述的清清楚楚:真愛是依他人的需要為標準,絕非自己安慰良心的寄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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