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為最大的

本主日的福音,耶穌的言辭顯得特別尖銳和嚴厲。他直接痛斥當時那些所謂的“宗教權威”的虛偽和謬誤。記得每一次和教友分享到這裏的時候,總會有教友有感而發:“神父啊,我覺得這篇聖經就是説的我的婆婆,她就是這樣的一種人,她......”,“我覺得耶穌説得太對了,這不就是説得李先生嗎!......"後面的分享我們可想而知,一定是一些是非和誹謗之言。但是,耶穌這篇道理並非是給我們罵人的材料,或者説是非的根據。他批評法利賽人的虛偽是為了讓我們更清楚明白做人的道理。他們的惡性和虛偽只是我們的前車之鑒而已。
其實,本篇聖經的重點還是在於最后的那句總結的話:你們當中誰想成為最大的,就應該做你們的僕人。説到“做大的”,做老大,做老闆,又有誰不願意呢?耶穌是否特別反對人成為“最大的”呢?絕非如此。耶穌只是反對有些人為了成為“最大的”而採取的不正當的手段而已。偽君子的方法絕非耶穌的推許。在耶穌的世界里,只有一種方法才可以讓人真正成為最大的,那就是,服務(僕人)。真正的服務一定是愛的表現。沒有真愛是沒有真誠的服務的。
現實中,我們可以看到,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採取耶穌的方法。有的人覺得“有錢能使鬼推磨”,積累錢財才是成為人上人,最大的最有效方法,比如,那些殲商們;有的人覺得讀書多,知人所不知就可以“人前顯聖”,比如那些清高的知識分子;有的人覺得資歷和輩分就可以贏得他人的尊敬,比如那些迂腐的幕後權威。人們之所以採取其他的方法成為“最大的”,就是因為那些方法比較“服務”這個方法,顯得更加容易些。可是,在我們每一個人自我的成長過程中,我們都清晰記得,那些真正贏得我們尊重,或者説,在我們眼中是“大人物”的人,並非那些博學多才,權高位重,或者有權有勢者,而是那些曾經真心愛過我們的人。生,養我們的父母;聆聽炤顧我們的好友;體貼呵護的夫妻等等,這些人才是我們心底裡認為“最大的”人物。一對男女生兒育女并不能令他們成為最大的父母,他們為子女付出了多少,才是標準;一個宗教領袖,神父也好,修女也好,單單穿上神職服并不能讓他們成為教會中最大的,而是他們對自己的羊群的關心決定了他們的身份。隨便繙閱一些聖人的傳記,我們都可以發現此項真理。教會中沒有一位聖人是靠自己的財富,身份,知識,經驗甚或長相成聖的。他們之所以可以得到教會的認可,世人的尊重,就是因為他們曾經付出的愛。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你自然會服務那個人。你的服務是自覺的,自發的。就如同一位有愛心的媽媽,當她日以繼夜炤顧嬰兒的時候,她對於孩子的服務簡直就如同履行責任一樣,沒有抱怨,不求酬報。反過來説,沒有服務也就代表沒有愛的付出。一個不知兒女死活的媽媽,如果她還敢自誇的話,那真的就是恬不知恥了。
同樣的,作為基督徒的我們都希望我們天主教在這個千瘡百孔的社會中成為“最大的”,成為一種受人敬仰的宗教。可是,我們有沒有按照耶穌的方法去爭取呢?我們對於這個社會的服務有幾多呢?在我們生活的小圈子中,茶餘飯後的閑談中,我們都樂意得到他人的敬重和歡迎,可是,對於身邊的人,還有朋友,我們瞭解多少,關心幾個呢?如果最為基本的關心(服務)都沒有的話,期待他人的敬重只是自命清高而已。我們的地位,傲氣,霸氣,財氣,也許會令他人一時高看自己,但是,真正贏得他人尊重的還是我們的同情和愛心。想一下自己在人生低谷的時候,事業不得意的時候需要的是什麽?是他人無償的“服務”:哪怕是一個簡單的問候,電話中靜靜的聆聽,閑談中淡淡的關心,都可以使得我們重拾勇氣,度過難關。其實,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成為“最大的”是每一個人自我的實現,是每一個人心底的夙願,可是,耶穌更進一步提醒我們應該“成之有道”。你們中最大的,應該成為僕役(瑪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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