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誡命的問題

童年是每一個人生命中最為單純,但也是最為懵懂的階段。童年的天真,有的時候能夠表現出一些人性最自然的一面。第一次撒謊的時候;第一次逃學的時候;第一次違反紀律的時候......這些往事和如今我們的為人處事最明顯的區別之處在於:成人做的更加自然。中國有句俗話:樹不琢不成材;人不琢不成器。孩童的本性雖然天真,但是,天真的另外一邊卻是無知和散漫。十個孩子裏面,幾乎有多半是不喜歡“規矩”的。所以説,如果沒有自律,就算是神童也很難成材。
孩子這樣的天性使得每一位做父母的都傷透腦筋。許多為人父母的都搞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親生的孩子總是不聽自己的話,反而聽從那些“狐朋狗友”的話?為什麼這些孩子就是不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呢?其實,在孩子天真的世界里,雖然不夠理性和成熟,他們接受和拒絕一個人的標準很是簡單:誰對我好,我就聽誰的。誰相信我,支持我,我就和誰是朋友。父母不是對他們不好,而是許多時候,父母沒有時間還耐心去聆聽和理解孩子們內心的世界。在孩子們開口之前,父母的經驗已經把他們拒之門外了。“不要和我爭論,我說是對的,就是對的。我吃的鹽比你吃得飯還要多”。“你這混小子,還敢和我頂嘴!”
所以說,在孩童得世界里,如果你想讓他們遵守某些規矩,你要首先讓他們明白和感受到,這樣做是為了愛他們,是為了他們好。“不要撒謊!”不只是因為有損你作父母的臉面,更要讓孩子明白,誠實是讓他成為一個可貴的人,可愛的人的主要因素;“不要偷東西”不只是因為“偷東西就是不好”,而是更要讓孩子明白,自己靠努力掙得想要的東西遠遠珍貴過不勞而穫的贓物。
其實,不僅孩子如此,我們成人又何嘗不是呢!如果一個人當街訓斥你,就算他説的再對,再有理,我想沒有人是會聽從他的批評的。可是,如果一個特別關心自己的好朋友有什麽意見,就算有些地方不甚同意,最后也會不拂好意,聽其勸勉的。
所以説,耶穌在今天的福音中,就特別將愛情和法律聯係在一起來說。世上最大的法律就是:愛主愛人。再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但是,如果從自然的生活看待這個問題,我們就會發現其中似乎有一點不太近乎人情。“愛”是一種自由的選擇。是兩廂情願的事情。所以,今日的社會摒棄了指腹為婚,媒妁之言的傳統,因為那些陋習不合人性。但是,法律,任何法律一旦成為法律,就不是一件可以選擇的事情了。是義務,是我們不得不去做的事情。比如説:納稅,不傷人,遵守公共秩序等。既然如此,耶穌為什麼將一個自由的愛,當作一條不自由的法律呢?當愛德成為法律的時候,意思就是説,我不得不去愛別人。就算我有一百個不願意,我也要去愛。這樣的愛,還是愛嗎?
一個人,正常的人,對待身邊的人,總是有遠有近,有疏有親的。如果一個人説自己愛所有的人,要麽他是説大話,要麽他的境界真的很高,可以讓自己的感覺順從理智的領導,那就是聖人。耶穌這樣要求,難道他就沒有看到這種法律的難度嗎?
當然了,我們的答案是明顯的。耶穌肯定明白我們人性的那點困難和藉口。他之所以把人與人之間的愛,升華為一種法律來要求我們,就是因為耶穌特別明白我們人性中的最大的一種罪惡和陰暗面:那就是,冷漠。對於他人的冷煖視若無睹,無動於衷。你死你活,管我什麽事啊!這個世界因為冷漠,所以每天才有成千上萬的人餓死;這個社會因為冷漠,所以才有許多人流落街頭,饑寒而死;一個家庭因為冷漠,所以家不像家,舍不成舍,許多幼小的靈魂受盡折磨。愛情的反面不是仇恨,而是冷漠。當一個人雖然在你面前出出入入,但為你來說視若無物的時候,你和他的關係就是走到底了,走到盡了。所以,生活中,夫妻間怕的不是爭吵,而是冷戰之後的冷落。同樣的,扼殺孩童幸福的毒藥,並不是你喋喋不休的訓斥,而是漠不關心的冷漠。他的學習如何,他什麽時候生日,他交了怎樣的朋友,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她最近很壓抑......如果一個父母對這些都不關心的話,我們又是如何期望自己的子女在犯錯之後“聽你父母的話”呢?
正因為如此,耶穌才希望我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成為一種彼此炤顧,彼此負責的關係。我們的家人在有需要的時候,我們什麽都沒做,之後我們會覺得內疚。可是,如果鄰居有什麽需要,我們沒有幫到,幾乎沒有人感到內疚的。同事?朋友?陌生人?天涯另外一邊不認識的人?他們或生或死,我們關心嗎?耶穌説了:這是你的義務,你應該感到有義務去關心那些需要你的人。這就是“愛的法律”。
這條法律之所以是最偉大的,就是因為她驅走了人性中冷漠的可能。沒有了冷漠,任何天災人禍都是可以剋服的,任何不足缺陷都是可以改善的。這個社會“不患窮,而患不均”。你我之間不患能力高低,而患漠不關心。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聖神降臨節

聖伯多祿,聖保祿

复活雅依洛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