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世界的光


莊子的《齊物論》裏面曾經講過這樣一個關於魍魎問影的寓言:説是魍魎,也就是影子外面的微影,一種類似重影的東西,詢問影子説:“你為什麼一會兒坐著,一會兒站起來。難道你沒有自己的主見麽?”影子聽到了回答説:“你的存在受我的支配;我的存在受人的支配;而人的存在又受其他東西的支配。什麽時候站立,什麽時候睡覺,什麽時候坐下,我怎麽會知道呢?”
在古代的時候,人們的生活節奏都比較簡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們沒有那麽多的夜生活,也沒有電視,電影,酒吧等等這些讓人夜不成眠的處所。所以,天黑的時候,就會去休息;天亮的時候,就會起床。這樣的生活,在莊子的眼中,也是人們不得不遵從自然界規律的一個方面。事實上,人類只不過是萬物自然中的一部分而已,生命中的生老病死,災禍福祉都並非人力可以完全控制得了的。所以,當魍魎責問影子沒有主見的時候,影子也在責問人的問題,因為人也要受太陽起落的操控。至於究竟為什麼會這樣?這就是莊子所要拋出的問題。
魍魎的質疑,影子的回答,其實,也是許多人對於命運,生命的質疑和答案。世界上為什麼有這麽多的災難?人與人之間,國與國之間為何不能和平相處,有那麽多的戰爭?為什麼富人越富,窮人越窮?為什麼受到傷害的卻是無辜的生命?等等。這些問題,無論大小,幾乎沒有什麽即時滿意的解答。這樣的問題問得多了,人們就會對生活,對於生命產生一種迷茫的感覺:轉眼幾十載,究竟意義何在?
對於痛苦的反思,對於生命的疑問,往往就代表這救恩的起點。因為耶穌來到世界上,就是為了把真光帶給世界;然而,對於光明的追求,來自於對於黑暗的質疑。一個人如果“喜歡黑暗勝過光明”,耶穌的救恩無論多麽美好,多麽寶貴,都是於他無緣的。
耶穌在世界的幾十年,是讓這個世界看到了真光。進而,他也叮囑所有追隨他的人去成為“世界上的光;地上的鹽”。其實,一個人可以光照別人,無非來自兩個原因:成為蠟燭抑或鏡子。蠟燭或者太陽,乃是燃燒自己,炤亮別人;而鏡子,則是把光亮反射到世界黑暗的角落去。基督徒的“光”應該如同鏡子一樣,透過自己的善言善行,讓他人看到基督的真光而去“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然而,在幫助他人的時候,人們很容易把自己當作一個太陽,一種力量的泉源,而忘記了自己其實就是一面折射真光的鏡子。換句話說,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讓人記住自己的名字,而是為了知道天主的名號。在一些政治性的團體中,我們可以看到那些所謂的領導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把人引向自我。他在,他的人就在;他離去,他的人馬也就隨之離去。有的時候,這種現象也出現在宗教的團體中,某個神職人員過於樹立自己的威信,以至於人們只知道他的名字,而不知道天主的存在。這個人一旦離開,追隨他的人也就樹倒而散。這一點也是真宗教和邪教之間主要的區別:真正的信徒永遠是把人們介紹給天主,介紹給真理而不是自己;相反,那些邪教異說者則是故弄玄虛,誇大自己,試圖以自身來代替真理,混淆視聽。
既然基督徒是“世界的光”,那麽,我們應該如何去實踐我們作為“光”的身份呢?首先,基督徒應該關心地,就是去給予光明;有了足夠的光明,黑暗自然就會消退的。我們經常説:戰勝黑暗。其實,當一個人給予這個世界光明,帶給他人光明的時候,黑暗自然就會消失。所以,基督徒的信仰中心並非“如何戰勝黑暗”,而是“如何成為光明”。在聖戰的時代里,人們以為只要殺盡異教徒,聖教就會廣陽,真光就會普照;結果,異教徒還未殺盡,人們內心的黑暗卻得以膨脹。
因此,聖經中提醒我們應該:“撒種的只管撒種”,收穫則是收穫者的事情。日常生活里,當一個人真正待人以善,按照基督的教導為人處事的時候,他的愛心和付出不一定次次都有收穫;甚或有的時候,人們會以怨報德,以惡報善。當此時候,我們最容易失卻內心固守的那份光明,忍無可忍的時候會以同樣的方式“以牙還牙,以惡報惡”。
每次耶穌勸誡一個罪人的時候,他總是忽略不談這個罪人的過去,而是特別要求他們“今後不要再犯了”。因為試圖改變這個人過往的罪惡,倒不如把當下的光明呈現給他。
其次,基督徒作為“世界的光”并不代表基督徒自身就是“道路”和“真理”。同樣作為一個“罪人”,基督徒在給予光明的時候,不可以把自己所有的生活原則,自己的喜惡,世界觀等等強加給人。這就如同父母教育孩子一樣,父母告訴孩子作人的道理,但這並不表示,父母的為人永遠好過子女;或者説,子女將來的一切都要以父母的喜惡為標準。當一個人把光明帶給世界的時候,人們自然會找到應走的路。基督徒,只不過是那盞掛起的燈,點燃的燭,腳下的路還需要人們自己選擇,自己走過。所以,我們看到許多德行昭著的聖人們,他們的修為越是高深,他們對於他人的尊重也就越多,對於他人的錯誤也就越能夠理解。在這些聖人的身上,我們看到的是那位在浪子回頭中“慈父”的身影。他們給予人們的光明,不是那種“水至清而無魚”的清高和距離,而是如同朝霞般溫柔而又濃厚的包容。就此而言,這裏所謂的光明,其實也就是真理和愛的標記。天主的愛之所以是人類的光明,就是因為他的愛不僅僅是一種安慰,更加是一種指路的明燈,希望的路牌。對罪人單純的可憐和同情并不能徹底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許多時候,多餘的可憐反而讓他們更加自卑;如果真地愛這個罪人,就應該只給他們一條光明指路,讓他們重新開始一種人生的旅程。不過,最后走在這條路上的人,還是他自己,任何人都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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