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法律的問題


有人曾經比喻説:法律就好像是一張蜘蛛網:黏住的都是小蒼蠅;大蒼蠅全都破網而去。這個比喻在有些所謂“法律體系健全”的國家里尤為顯得貼切。那些真正大姦大惡之徒,總是能夠逃脫法律的懲罰;靠著無盡的關係網,高薪聘請來的律師,他們就可以胡作非為,逍遙法外。相反,許多普通老百姓卻因為少報幾塊錢,多停一會儿車等等雞毛小錯而受到法律“一絲不苟”的懲罰。所以,美國的馬丁路德.金就曾經説:“不要忘記,希特勒當年在德國所做的一切其實都是‘合法’”的。納粹黨當時所做的一切,無不經過國會的同意,法律的支持,然而,這種“合法”行徑的後果卻帶來了一場整個人類的大災難。可見,“合法”本身不一定總是和正義攜手並進的。
法律与正義之間的關係,在耶穌的時代也十分的顯著。在耶穌的言論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針對當時的經師和法利賽人的。耶穌説:“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你們決不能進入天主之國”(瑪520)。什麽才算是“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呢?綜合耶穌的言論,我們可以分別來看:
經師的“義德”主要表現在他們對於法律死板而膚淺的詮解;換句話,就是只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做了,不管有心無心,就可以得到法律許諾的效果。對於這種本末倒置,輕重顛倒的“守法”,耶穌曾經犀利地批評過他們:“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殼,茴香和蒔蘿,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和信義:這些固然該做,那些也不應該放過。”(瑪2323);這個就類似中國民間的上貢品的做法。許多香客以為只要把幾個饅頭,幾根香蕉擺在佛祖面前,他們就可以求風得風,求雨得雨,就算有什麽黑心害人的罪孽也就一筆勾銷了。教會中的信徒,固然不會向天主“上貢”,然而,有的人總是願意相信什麽“特別許諾”的經文或者秘笈一類的東西:“只要你按照這上面所説的,唸了,做了你肯定能夠升天堂”。這些經文固然沒錯;然而,沒有了內心的謙卑和潔淨,再好的經文恐怕也不能拯救我們的靈魂。你見過手拿唸珠和別人吵架的教友嗎?你見過車頭掛著聖牌,口裡不停講粗口的信徒嗎?你遇到過彌撒慶典剛剛結束,即刻搖耳嚼舌的基督徒嗎?而且,這些人在唸經時顯得如此虔誠;在望彌撒時顯得如此投入;他們的唸珠也是聖地求來的;他們的聲像也是教宗祝福過的。然而,缺少了法律要求的“公義,仁愛和信義”這些行為和那些無知的迷信毫無分別。因此,耶穌説:“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説:‘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她已在心裡姦淫了她’”。姦淫的罪惡固然可恥;而那種“色迷迷”的眼神,戀童癖的情結,四處留情,到處賣俏的靈魂頂多也是那種“有色心,每色膽”的另類罪犯而已。男女之間的婚姻愛情,本來就是天主所祝福的聖事;然而,當這種類似自然的本性踰越了應有的正義的時候,那就墮變成淫亂了。
經師的做法之所以受到耶穌的譴責,就是因為他們那種拘於表面的守法精神。以為只要按照法律條文規定的做了,一切就都滿全了。這樣的態度往往讓人迷失了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部分。
 在批評經師的膚淺守法精神的同時,耶穌也同時提到“法利賽人的義德”。法利賽人的“義德”表現在虛偽的投機取巧,鑽法律的漏洞上面。通常他們喜歡“禁食”;喜歡在街市上“站著祈禱”;喜歡穿著長袍,接受人們的祝福等等。最具代表性的一件事,就是在“安息日”的問題上:他們寧可看著他人受苦,經受病痛的折磨,卻無動於衷,甚至也要求他人像他們一樣,只顧遵守安息日“罷工”的條文,而無視他人的疾苦。這種行徑就是典型的冷漠。這種冷漠并不代表他們對於梅瑟法律的忠誠和堅持,因為在他們自己的事情上,就算是自己的牲口掉在了井里,他們也會立刻把它們搭救上來,然後,再附以百萬種冠冕堂皇的藉口予以掩飾。
法利賽人的虛偽和冷漠,其實乃是來自於內心深處的自私。有人説:愛情的對立面其實不是仇恨,而是視若無睹的冷酷無情,就是冷漠。冷漠的人可以坐在他人的傷口上喝酒談笑;可以拿他人的痛楚開玩笑;更可以藉別人的自卑逞英雄。
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綜合起來,也就是代表了各種法律上的弊病和虛偽。任何建立在謊言和虛偽之上的“義德”都是不能經受真理之火的攷驗的。所以,這樣的“義德”也耶穌本人特別譴責和討厭的行為。
經師和法利賽人的做法固然可恥,可是,在現實中,這種人的態度經常卻有自己一定的市場。許多人也很歡迎,鼓吹這樣的做法。耶穌也曾經警告自己的門徒們“留心提防法利賽人的酵母”。虛偽和謊言,冷漠与自私,這些行徑人人不齒;可是,每個人的生活中卻時時有自私的時候,有撒謊的地方,有冷漠的眼神,也有虛偽的藉口。試問一下:有誰一生沒有撒過謊?通常我們給予的解釋就是:我們的謊言是善意的,而他人的,則是惡意的。這就是我們通常在法律面前的態度;這也是法利賽人當時的態度。
“法利賽人的酵母”不僅僅表現在謊言和虛偽的行徑上,也表現在一些所謂的約定俗成的觀念之上,比如,“以眼還眼”,“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誰若休妻,應該給她休書”等等。這些具體的觀念之所以被人接受,就是因為他們可以滿足我們人性中那陰暗的一面:仇恨,嫉妒,淫慾,嫉妒等等。人性的這些陰暗面是伴隨人們一生的東西。這些慾望和衝動不會隨著年齡,社會地位等等外在條件的改變而消失。一個位高權重的男人所有的衝動,和一個扶犁耕地的男人所有的,幾乎沒有什麽兩樣;唯一的區別,也許就是方式的不同。所以,許多時候,我們看到那些偉大的聖人的傳記的時候,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是如何經歷我們所經歷過的誘惑和痛苦;只不過,普通人和聖人之間的區別就是:俗人在磨難和痛苦中墮落;而聖人在痛苦和磨難中升起。
所以,面對這樣的酵母,我們每一個人的人生都是處在一種選擇的狀態中。現實生活中的選擇,往往不是黑白分明的直線,而是一種委蛇不定的曲線:在對與錯,真與假,正義与邪惡的不斷衝突中的選擇。
這樣的選擇讓我想起上個月看到的一篇新聞:一場車禍。車禍的原因很簡單:一輛車在高速上沒有打換線燈就近距離地插在另外一輛車的前面。那輛車不服氣,然後,就突然提速,猛地超過了這輛車。隨之,後面的就可以猜到了。兩輛車開始在路上鬥氣搶路。最終的結局:兩輛車車毀人亡。這難道是兩輛車的司機所要選擇的目的地嗎?暴死街頭?絕對不是!一個司機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要去間他溫柔可愛的妻子;另外一個則是越好了朋友喝酒吃飯,要去和一幫知心朋友談天論地。然而,兩個人都未能夠走到自己的目的地,而是去了一個從來不想去的結局。
這篇新聞讓我想到人生在面對善惡衝突的時候,明智選擇的重要性。一生當中,我們可以遇到好人,也可以遭遇壞人;有人對我們行善,也有人對我們報惡;有人誇你,有人罵你;有人欣賞,有人貶低在這些當口中,我可以被動地被他人的行為牽著鼻子走,最終走到自己不想去的地方;但是,我也可以主動選擇自己的態度,不被他人的行為所干擾,以至於忘記了自己的初衷。那兩個司機當中,如果有一個人做了正確的選擇,兩個人也不會全部錯過自己的目的地;然而,他們沒有這樣做,而是讓憤怒駕馭了自己,讓憤怒殺害了自己。

因此,再迴頭看耶穌所倡導的:“有人打你的左臉,你給他另外一面”,“有人拿你的外衣,你連內衣也給他”等等,這些行為並不是害怕懦弱的表示,而是在我們面對不正義的時候,所要堅持的正氣。所謂的“左臉,右臉,外衣,內衣”這些只不過是種比喻。耶穌所希望的是讓我們永遠保持一個自由選擇的心;不讓他人的惡成為左右我們選擇的力量。這其實就是守法的最根本精神。天主的法律理應給人自由,只有虛偽的法律才是束縛心靈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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