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能侍奉天主而又侍奉錢財


在中國,每年農曆初五的時候,許多鄉間地方就擺設酒席,歡迎“財神”到來。人們在自家供奉財神的神龕,不外是為了祈福發財,希望來年有個好年景。所以,許多做生意的店鋪里,多數也都供奉了財神。期盼生意興隆。
財神是真是假,其實人們不太關心。最主要的是圖個吉利,多得福氣。中國這些民間的所謂的“信仰”或者習俗和古代希腊的神話有許多相似之處。萬事萬物,每一樣東西都有一個專門的“神靈”來負責。文曲星,送子觀音,竈王爺等等。在這樣的一種民間信仰中,“錢財”和神靈,這兩者是沒有什麽衝突的。只要你供奉對了神靈,自然就會得到無盡的財帛。如此而來,“書中自有黃金屋”,“君子生財有道”等等,也都成了人們值得標牓的生財之道。正因為如此,許多生意人也都習慣稱自己是“信神”或者“信佛”的人。不過,這個“神佛”首先應該是那個賜他財路的那位才可。
然而,這樣的一種民間“信仰”和我們聖經中天主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耶穌在今天的福音中就特別地提到:你們不能侍奉天主,而又侍奉錢財。換句話説,在天主教的信仰中,並沒有“財神”的位置。如果有人入教是希望廣增財路的話,那麽,他從骨子裏就根本不算是天主教信徒。
天主不可和錢財並重,這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會認同的問題。不過,實際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要去變成乞丐,完全度一種清貧赤貧的生活。天主教的許多修會團體曾經都擁有許多財產。羅馬教廷的許多開支也都需要世界各地教會的捐獻。每一個教區日常的開銷也都需要許多金錢的維持。這些事實又說明了什麽呢?
在教會初期,教父的時代,他們中許多曾經概括性地稱:金錢乃是罪惡的根源。這樣的說法在今天,似乎會遭到許多人的冷嘲熱諷。最好也會被人定為:“吃不到葡萄,説葡萄酸”的心態。我們的教宗在昨天的彌撒中特別闡釋了基督徒對於錢財的態度。在他看來,今天的人們好像梅瑟時代的人們一樣,有一個“金牛”般的偶像,那就是金錢。對於金錢的偶像崇拜,這才是邪惡的根源。有人問教宗説:“對於錢財的崇拜,究竟觸犯了那條誡命呢?我怎麽在聖經中沒有看到呢?”教宗的回答就是:“第一誡”。對於偶像的崇拜。當人們用錢財替代天主的位置的時候,這就是相反第一誡的罪惡。所以,在耶穌今天的這個比喻中,那個不忠信的管家,之所以是“不忠”,就是因為他的腦子裡所想的,全部都是“為己所用”的錢財,而不是自己的主人。如此僕人,狼子野心,所以被斥為“不忠信”。
崇拜錢財為什麼會成為邪惡的根源呢?教宗提及錢財引人走入的三個階段:財富,虛榮和驕傲。當財富讓一個人的自我變得無限膨脹的時候,這個人的生活中就會只有虛榮的攀比,嫉妒和不可一世的狂傲。這樣的一條路,自然是距天主越來越遠,最終放棄信仰和良心。這樣的道理無需爭辯,只要看一看中國最近的那些“新富”自然就會明白。許多人一朝致富,便忘乎所以,一副“暴發戶”的德行即刻暴露無遺。什麽道德規範,什麽草菅人命,什麽作姦犯科,貪贓枉法所有的這些所謂的人文道德,在這些人眼裏都是一文不值。“咱有錢!……”就是這些人掛在口頭的解釋。
對於此,英國的前女首相曾經説到:金錢的創造並非邪惡,為財生財,才是邪惡。金錢的問題,幾乎和人類的文明同時產生。人類的歷史中,小到家庭問題,大到國際戰爭,其中最大的原因還是一個金錢財富問題。石油,礦產,軍火幾乎所有的問題都是以財富的爭奪為導火索。教宗在他的道理中,特別呼籲那些財富的“獨裁者”明智地去運用手中的權力和財富。財富,不是為了統治,而是為了服務。如此,才會從金錢的崇拜中走脫出來。
其實,為許多基督徒而言,特別是生活相對穩定的家庭,人們對於“生財之道”的知識和經驗,遠遠多於對於幸福,道德,信仰等問題的理解。畢竟,為許多人而言,“沒錢,什麽都不行”。不瞭解什麽是家庭的幸福,怎樣才會做個好人?如何實踐信仰?等等這些問題,似乎都是一些閑來無事時,為生活錦上添花的問題。有了更好,沒有也無所謂。所以,我們看到許多家庭吃喝不愁,可是生活總是疲疲沓沓,永遠一副“湊活着過吧!”的景象。
這一點,耶穌早已經觀察得到:“今世之子應付自己的時代,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路168)。今世之子,是那些深諳世故,唯利是圖之徒。光明之子,則是一些“不為半斗米折腰”的磊落正人。前不久,有一篇法語文章的題目說到:有信仰的人是否比較不夠聰明呢?作者自然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無名小輩。雖然他的說法膚淺,牽強,但是,也說明了一個明顯的問題。在人生的信仰原則和所謂的事業,財富之間,一個人應該如何選擇,如何定位自己呢?在今天這個社會里,如果你扔掉良心,無視法律的話,遲早會被你找到一條致富發達的捷徑。我們這裏一個又一個市長像走馬燈一樣上臺下臺,就是很好的佐證。
然而,就算在這樣一種“效娼不效貧”的環境中,人們仍舊可以去選擇天主,選擇為了自身的價值而拒絕那種作姦犯科,投機發達的歧途。這樣的選擇,在耶穌眼裏,就是在累積“真正的財富”。這樣的財富,不會腐朽,不會蟲蝕,更不會磨滅。
如此選擇的人,才可謂是天主“忠信的管家”。天主也必賜給他更多“真實的財務”,讓他來管理。所以,選擇一個宗教信仰,進教堂,並不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只是為了讓自己的名聲好些,而暗地裡仍舊是金錢的崇拜者。這樣的“信徒”乃是利用天主的教會,為自己發財。
選擇天主,最終還是表現在對他忠信與否。男女二人彼此相愛,繼而結婚生子。但是,彼此是否忠信,是否將對方看得比自己還重,這才是決定他們夫妻緣分的關鍵。同樣地,一個人如果只是“選擇”了天主,而沒有對於他的忠信的話,這種選擇近乎一種欺騙。所以,我們的教宗稱之為“相反第一誡的罪惡”。

耶穌説:你的財帛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這句話的確是我們每天都要面對的問題。其實,許多時候,我們似乎不願意對其他任何人“忠信”:妻子,丈夫,老闆,員工,朋友等等。這些似乎都是我們為己所用的“工具”而已。目的一旦達到,這些人的利用價值也就無影無蹤。唯一忠信的對象,好像很容易是我們自己。這種自私自利的心理,也許就是許多時候我們刺破幸福,吹散理想的原因。對於金錢的崇拜,其實,最終就是一個人代替天主,淩駕他人的結局。所以,那些在“小事上不義的人,在大事上也不義”。對天主尚且如此,對人又當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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