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多祿:敬畏天主的典範
舊約的智慧書中有一句話説:“敬畏天主是智慧的開端”。這句話一直困惑我多年,因為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似乎很難在“恐懼”和“智慧”之間找到一種合乎理性的關聯。不過,每次分享到這句聖言的時候,最開心的就是那些比較年長的教友了。因為照他們多數的解釋,這種對於天主的敬畏,就如同是在一個家庭中聽從父母,也就是他們,的教訓一樣。“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你看,聖經裏面讓我們敬畏天主,就如同孩子聽從父母一樣…那些不聽父母的孩子,最終是會吃虧的”。真得如此嗎?希望不要。如果一個作父母的,就是因為孩子不聽從自己而詛咒他們將來遭到厄運的話,這樣的父母應該也不算什麽真正的父母。至少,在我自己的生命經驗中,父母是一種希望的標記,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反對我們,就算自身也不滿意自己,父母卻永遠不會放棄我們。父母的愛,應該是純潔的愛。這種愛不會因為對方的不稱職而變質,也不會因為子女的背叛而終止。所以,聖經上經常用父母之愛來描述天主對人的大愛:“就算我們不忠信,天主仍然是忠信的”。因為“天主是愛”。
人間父母尚且如此,那麽,天主對於人類的降福自然更是如此了。如果一個人得到降福的多少,取決於他對於天主的“敬畏”得多少的話,那麽,這樣的天主是不是太小氣了呢?舊約子民曾經癡迷地相信,天主就是他們這個民族的“首領”,是他們以色列的天主。而他們自己呢,也才算是天主的子女。外邦人,所有的外邦人,無論好壞,都如同牲畜一樣,都沒有天主子女的尊貴,所以,也都不可能得到天主的降福。
並且,就算在以色列子民的內部,也分成“義人”和“罪人”的團體。稅吏,娼妓等,得到的只是天主的憤怒和懲罰;而那些經師和法利賽人則是天主降福的標記。
這樣的一種評判善惡的標準曾經讓約伯感到迷茫:義人如果受苦,如何解釋?
所以,“敬畏天主是智慧的開端”這句話裏面,其“敬畏”一詞絕對不可能是那種狹義的恐懼和畏怕。好像面對高官達貴般的逢迎。
對於這句話最好的理解,其實,就在於本主日的福音中,也就是伯多祿的表現里。伯多祿和他的朋友,因為聽從耶穌的話,再次撒網,捕到了很多魚,以致於魚網快要撐破了。伯多祿看到此情此景,即刻意識到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就是他們所期待的默西亞,所期待的救主的時候,他立刻跪倒在地:“主,請離開我吧!因為我是個罪人!”
縱觀整部新約,伯多祿的為人和性格,我們是瞭解的。他是一個血氣方剛,不畏權貴,直言快語的性情中人。他曾經因為脫口勸阻耶穌而被師傅斥責;他也曾在師傅遇難的晚上,把劍救人;他曾經為了自己一時的懦弱而追悔終日,但是,最終他卻用鮮血為耶穌的真道作證。這樣一個人,宗徒的首領,我想,他如果稱自己是“罪人”的話,我們其他的人更應該如何自居呢?難道他的罪過還大過我們的嗎?
其實,“罪人”這個概念,在我們天主教幾千年的信仰傳承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們的教會乃是“罪人的教會”。耶穌來到世界也是“為了召叫罪人”。而聖經中,耶穌也被稱為“稅吏和娼妓的朋友”。
可是,現實中,“罪人”一詞,畢竟不是一種讓人感到愜意的概念。所以,許多人就索性把“罪人”一詞解釋為一種象征和寓意。因為沒有人喜歡被他人稱為“罪人”。日常生活中,許多人為了逞一時口舌之辯,還要不服輸,不認錯。被他人稱為“罪人”,那更是難以想象的事情了。
那麽,“罪人”一詞,真得就是一種抽象的象征寓意嗎?還是指具體的罪過,抑或原罪?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再次回到主日的福音中。當伯多祿稱自己為“罪人”的時候,他還沒有我們今天這種抽象的“罪人”概念,或者原罪的神學理論。他所要表達的就是自己當時內心的感受:我是罪人,請離開我(因為我不配和你在一起)。這樣的一種感受無獨有偶。後來在耶穌醫治那位百夫長的女兒的時候,他也說了類似的話:“主,我當不起你到舍下來,只要你説一句話…”這段話後來成為我們彌撒中領受聖體的專用經文。
伯多祿如此來描述自己,描述當時的感受,其實,就是對於天人之間的關係的最佳界定。天主的偉大和人類的軟弱走在一起的時候,人更加會感到自身的渺小。然而,人感到自身的渺小,并不等於對於自身的否定和自卑,而是因為看到了人自身的本相,也就是對於自我的正確體認。一個人對於自己認識的越是真實,越是客觀,那麽,他得到幸福,完善自己的機會也就越大。對於此,蘇格拉底曾說:“認識自己”才是走向真理的肇始。一個人不知道如何對自身定位的話,他在社會的關係中又如何正確自處,又如何找到真理的道路呢?GPS之所以有用,乃是因為他首先確定了我們自己的位置,其後才會指引我們順利到達終點。我記得自己買的第一個GPS經常找不到當下的位置,所以,指出的道路經常是南轅北轍,不知所然。
人,在天主面前固然渺小之極。但是,天主卻從來沒有因為人類的渺小而輕視我們。“聖言成了血肉”的事實就是對於天主的立場最好的肯定。這種經驗更進一步到愛情的關係的時候,許多人也會感到類似的“罪人”之感。記得有位高中的同學曾經有一次聊天說起他的家事。他説自己的太太是一個既漂亮又賢惠的女人。跟隨自己幾十個寒暑,從一個妙齡女子變成了一個憔悴滄桑的母親,每每想到此,他都會覺得無比的愧疚和“負罪”。他總覺得自己沒有給予他太太更好的生活,沒有給予他們的家庭一個更完美的現在。換言之,他覺得自己對太太虧欠太多,形同“罪人”。對於此,我們權且不論他這種思想是否正確,可是,他的思想的確也代表了一些東西。當一件事物如此完美,如此高貴,卻又如此突然地出現在眼前的時候,我們多數都會產生一種“望而卻步”的感覺。這,似乎就是伯多祿當時所要表達的感覺。
天主,神,在伯多祿那個時代乃是一種絕對的純潔,絕對超越的存在。罪人和天主之間永遠有著遙不可及的距離。這樣的距離讓人們對他頂禮膜拜,似乎天主是一位淩駕於人類之上,不可觸摸的皇帝一樣。可是,這樣的一位天主突然出現在眼前的時候,伯多祿自然而然產生一種敬畏之情。“主,離開我吧!”
然而,耶穌沒有離開他。反而告訴伯多祿:“不要怕!”並且還賦予他一個重要的傳教使命:“你從此要成為漁人的漁夫”。正是這個使命才決定了伯多祿後來的命運。
最終,我們可以看到, 伯多祿的這句敬畏的話:“主,我是個罪人,請離開我吧!”不但沒有讓天主遠離自己,反而鑄錠了他与天主之間最為忠信的關係。他的生命經驗也可以説始我們每一個人生存的一種經驗。人的生活都包括了自己和天主,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關係。但是,關係可以變化,可以升華也可以腐蝕。關係的結局如何,也就是我們生活的結局。但是,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一個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的話,那麽,他与天主,与他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反複多變的。基督徒相信天主,並不是讓我們遠離甚或憎惡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影響。所謂的“世俗”并不是指的某一部分人,或者某一個地方,而是一種為人處事的態度。只有我們確定了自己的真實位置之後,我們才可以在這種“世俗”的迷茫中重新尋獲真理的道路和生命的方嚮。那,就是生命的智慧。而這種智慧來自於對於天主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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