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講道(二)

昨天,在我恭讀了本主日的福音之後,突然產生了一種特別奇怪的感覺。這種感覺讓我質疑自己:將來是否要用“講道者”的方式來和教友們分享福音?亦或者只是用一顆普通人的心來反省天主的聖言?在現實中,所謂的“神職”人員,在解讀聖經方面就如同是舊約當中的經師一樣,似乎是詮釋聖言,解讀經文方面的權威。這樣的“權威”使得人們對於他們的“講道”都給予一種極限的忍耐和理解。如果一個神父的道理特別的乏味,空洞,那麽,聽眾就會説:“神父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人,所以,他們的道理自然和現實生活相去甚遠。可以理解!如果一個修女的道理太過淺顯通俗,那麽,聽道理的人也會充滿理解地説:“修女的道理簡潔,體貼。這樣的道理才會容易理解!總之,無論一個神職人員的道理像神學課程一樣死板生硬,還是像故事會,心靈雞湯一樣得粗俗淺顯,人們都會儘量地給予“合理化”的理解和包容。畢竟,一個禮拜才只需要忍耐二十分鐘“如此這般”的道理,還是算了吧!或許,我們可以笑言:這可能就是為什麼許多神父道理乏味空洞得原因之一吧!因為他無論説什麽,教友都會給予充分得鼓勵和包容。也許,人們對此根本就是不以為然!
反觀耶穌的講道,我們不禁會質疑自身作為“講道者”的身份。因為這個解釋聖言的權威,只有耶穌可以當之無愧。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乃是一個敏於理解和觀察的講道者。他明白自己的聽眾,也知道他們心裡在想些什麽。與其讓他們自己説出來,耶穌不如替他們說出他們的想法:“你們一定要對我說‘醫生,醫好你自己吧!’”言外之意就是説:你不就是若瑟的兒子么!憑什麼對我們指手畫腳!
然後,我們來看一下會堂中那些信徒的反應。他們在耶穌讀完聖經之後,向人們“宣布上主的恩賜之年”後,人們的反應乃是:“眾人都稱贊他,驚奇他口中所說的話”。為什麼呢?因為大家都知道,耶穌只不過是一個木匠的兒子,他從哪裡學來讀經識字的呢?他的口才也讓人們對這個年輕人刮目相看。所以,大家才“驚奇”起來。
這就如同我們參加一個證道大會,或者聽一個出名的講演者講道一樣。對於他們那些字字珠璣,生動而又富有感染力的講詞,所有的人都會贊歎不已。特別當這些講詞大言“真理”,“博愛”等主題的時候,聽眾更加會驚歎不已。
然而,人情冷煖,莫快於此。在耶穌接下來的三句話之後,人們的反應卻是:“憤怒填胸...把他趕出城...帶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如此殘酷,令人髮指!為何剛才還為眾人所贊許的一個良好青年,突然之間要被人推下山去,處死而後快呢!按理說,會堂如同今日的教堂,應該是一個聖潔的地方,是一個寧靜的港灣,一塊人間的淨土。可是,讓人感到矛盾的是:有的時候,事實卻恰恰相反。恰恰就是這些“會堂”里的人要把耶穌置於死地。
其實,這些所謂的“信徒”突然心生殺念,而且是在天主的會所中決定要處死耶穌,就是因為耶穌後來的幾句講詞戳中了他們的軟肋。當耶穌恭讀聖經的時候,他們之所以對他加以贊賞,乃是因為這些“大道理”並沒有涉及任何個人的生活;但是,當耶穌直接披露他們內心的想法,並且直接擊碎他們作為“天主選民”的優越感的時候(因為耶穌所舉的兩個例子裏面,那個寡婦和那阿曼都是外邦人),他們的憤怒和仇恨就完全爆發了出來。
這樣的一種圖像的確令人震驚:一群似乎虔誠的信徒,在天主的會堂中,決定了謀殺救世主的行動。這究竟說明了什麽呢?
這只不過暴露了這些所謂“信徒”內心的真相而已。他們日夜所朝拜的,並非是屬於所有人類的天主,而是一個滿足於他們的優越感,為他們的利益服務的,假想出來的“天主”。一旦有人揭穿了他們的虛偽,他們內心的邪惡和黑暗即刻暴露無遺。
其實,這樣的問題並非古時才有。在任何時代里,人們都在高喊“追求真理”,人們都在相信自己是在維護真理,可是,當這個真理不是自己想要的真理的時候,人們的真面孔隨即暴露。比如說,“好人”,“好父親”,“好妻子”,“好基督徒”等等這些稱號,人人想要;但是,對於作為一個好人應該去盡的義務,應該完成的責任,恐怕不是每一個人都想要了。一個作為子女的平時不尊重自己的父親,父親覺得子女“不孝”。父親覺得自己是位好父親,可是,為何自己的子女都不是好子女。不過,問題的真相是:那位父親究竟曾經為自己的子女做過什麽呢?如果基本的責任都沒有盡到,哪裡又來的“好父親”的稱號呢!
所以説,當時的那幫群眾,他們在會堂聚會,並不是為了追求聖言,聆聽真理。他們所喜歡聽的,只是那些冠冕堂皇,誇誇其談的大道理。但是,耶穌並非他們的那些“經師”:那種滿口謊言,巧言令色的經師。他們解釋天主的聖經,並非根據真理,而是根據聽眾的口味。你們喜歡聽什麽,我就吆喝什麽!這樣的“講道”被保祿斥為“發聲的鑼鼓”。
耶穌,作為天主的唯一子,他來“乃是為給真理作證”,所以,他的講道既不是“神學課”,也不是“心靈雞湯”,而是耀眼的真理之光。在這樣的光照之下,人們才會看到自己的影子,看到自己和真理之間的距離,從而才會領悟天主的救恩之道。洗者若翰就是一位真正的“講道者”。當他宣講的時候,人們雖然“倍感困惑,但是仍舊願意聽他講道”(谷6:20)。
然而,若翰“如火”一樣的宣講,給他自己帶來的是牢獄之災和死亡的危險。 最終,他還是以鮮血為自己的宣講作了證。
耶穌的宣講更是如此。他雖然看到了群眾內心的虛偽,但是,為了拯救他們的靈魂,這樣的挑戰是不可避免的。就算這樣的挑戰意味着“鄉親們”們的反對,朋友的拋棄,他也仍舊要講。耶穌的徒弟也曾經勸勉耶穌不要如此,不要“走向耶路撒冷”。因為普通人的心裡永遠都在期望真理和利益之間的中和,換言之,就是救恩和罪惡的合併。升天的願望,人人都有;犯罪的心裡,每個人也不想放棄。這就是耶穌所要面對的人性現實。不過,耶穌曾經明白說過:“不冷不熱的水要被吐出去”,因為妥協之後的真理,已經不再稱為“真理”了。
所以説,在天主的聖言面前,我們都是真理的“分享者”。沒有一個人可以自居為聖言的“權威解釋”。因為,這樣的權威不在於你的伶牙俐齒,也不在於你神學或者聖經上的學曆,而是在於你的生命中是否也是如此見證真理。在我們的社會中,人們鼓勵和欣賞作人的“圓滑”和事故。“明哲保身”可以長命百歲。睜一眼,閉一眼,似乎可保處處平安。但是,這樣的思想絕對不是福音的精神,絕對不是。在追求信仰的道路上,要麽是黑,要麽是白,根本不存在什麽“灰色地帶”。
如此來看,耶穌的宣講,其本身也是我們基督徒立身處事的一種標準。作人固然不需要固執頑固,但是,對於生命和真理的執著一定要有幾分。引用耶穌的話來說:“如果鹽失去了味道,還有什麽用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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