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善牧

“善牧”這個稱呼,在我們的教會內一直都是保留給主耶穌基督自己。雖然説教會內的許多牧職人員也可以稱為“牧人”,但是,真正能夠稱得上“善”字的,確實是鳳毛麟角。為什麼成為一個牧人比較容易,但是,成為一個“善牧”卻是如此困難呢?其原因就是在於“善牧”的標準不是隨便任何一個牧人都可以達到的。
耶穌在今日的福音(若10:11-18)中,以自己為牓樣,為我們解釋了作為善牧的標準。概括來說,有三個標準:第一就是,善牧應該具備,擁有為自己的羊群犧牲的決心,甚或犧牲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辭。“善牧為羊捨棄自己的生命”(10:11)。記得在《創世紀》一書中曾經有這樣一件事。原祖父母在犯罪之後,罪惡就進入了人類的世界。所以,手足相殘就成為人類的第一宗罪過:加音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弟弟亞伯耳。當天主詢問他,他的弟弟在哪裡的時候,加音就說出一句話:“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嗎?”(創4:9b)。這句話,其實就是對於因為罪惡而被破壞的人際關係的經典表達,換句話説,就是:關我麼也事?他是死是活,我怎麽知道?
在今天這個社會里,對於類似這樣的回答,我們并不感到陌生。人們的良心也是因為這句話而找到自己的安慰:我有不認識他,關我什麽事情?如果有人讓我們為非洲的饑民感到內疚,為環境的破壞感到負責,為社會的風氣感到不安的話,我們肯定會覺得他有些聳人聽聞,誇大其詞。可是,如果你身邊的朋友需要你的時候,你卻沒有時間;如果你的孩子孤獨,迷惑的時候,你卻沒有開導陪伴他們,那麽,這個時候是不是也可以用這句話來搪塞呢?
其實,當加音説這句話的時候,他並非是要陳明兄弟之間的關係如何,而是在掩飾自己的罪行。我們時常引用類似的話來開脫自己,只不過是為了掩飾我們內心的虛偽和冷漠而已。那些聖人之所以不同於常人,就是因為他們具有一顆悲天憫人的愛心。他們去關愛別人,不僅僅是為了工資,為了迴報,或者義務,而是因為別人需要他們的愛。一個放羊的牧人要為羊群捨棄自己的生命,在有些人眼裏看起來莫名其妙:哇!值不值得為幾隻羊去死啊?不就是幾隻羊么!所以,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裏:如果你只是當他們是一群羊,一群讓你賺取工資的動物的話,的確,為這麽一群低級動物而死,不值得。但是,在天主眼裏,我們並非只是“一群”受造的高級動物而已。他把我們視為朋友,視為他的子女。所以,他才要為我們而死。他才能夠為我們而死。如果你的家人只不過是你養兒防老的養老金;你的太太只不過是你的家庭主婦;你的老公只不過是你的終身飯票;你的朋友只不過是你消遣放縱的娛樂的話,那麽,很自然,你為這幫人而死,確實不值得!
作為善牧的第二個標準:“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10:14)。這個標準就是在強調牧人和羊群之間的瞭解和熟知。理解,乃是愛的根基。沒有理解,愛情也能夠成為毒藥。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我們說到理解,通常都是在強調對於他人的瞭解和知識。似乎我們知道他人的信息越多,那麽,我們對於他人的瞭解也越多。可是,有的時候,這個規律好像不太準確。每一個孩子的成長,都是多虧了父母的炤顧和養育。從這個小生命來到世界,學習說話,一直成人成家,可以説沒有脫離過父母的視線。不過,現實中的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真正讓人放心的卻沒有幾個。當孩子突然抱怨父母:你根本不理解我!的時候,作為父母的,我想必定很是失望和傷心。可是,憑心而論,父母覺得自己瞭解孩子的一切,因為:“我是看著他長大的”。但為什麼孩子覺得他們根本不理解自己,從而導致關係的惡化呢?
其實,其中的原因也就是耶穌為什麼要説多一句:“我的羊也認識我”的原因。耶穌深愛着每一個人,他也為我們做了一切,最后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但是,耶穌的愛並非到此為止。他還要派遣聖神,賜給我們恩寵,幫助我們來認識他。因為他的愛固然是得救的憑仗,但是,如果我們不能夠認識他的愛的話,不能夠心甘情願地接受的話,他的救贖工程依然不算完成的。可是,這一點,恰恰是許多父母所忽略的。他們以為自己為子女做了應該所做的一切,說了應該説的,知道了應該知道的,這就夠了。可是,如果你的犧牲和愛心不能夠用孩子可以接受的方式傳達給他們的話,父母的職責恐怕只會半途而廢的。在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中,真正的理解是一種相互的,而不是當方面的。愛對方,許多時候不能夠只求“良心無愧”就可以了。因為你的愛和關心,不只是“升天,修德”的工具,更加是讓對方得到益處的途徑。所以,耶穌在世界的時候從來沒有抱怨人們對於天國訊息的無知和愚昧,而是苦口婆心地用我們人性的語言,人性的方式來宣揚天國的喜訊。因為他知道“人比安息日更加重要”,所謂的“道理”都是為了人的益處。
善牧的最后一個標準,就是一顆開放的愛心:“還有別的羊,不屬於這一棧,我應該把他們引來”(10:16)。善牧,不只是屬於某一個團體,某一種文化或地方,他是屬於全人類的。歷史中,人們經常以為自己掌握了真理,自己領導着生命,自己佔有了天主,所以,才會在“真理”的旗號下犯下諸多慘絕人寰的罪惡。如今,我們的教會極力倡導宗教之間的對話和開放,因為真理不是自私的,真正的愛也應該是開放性的。
說到開放性的愛心,並非是那種一視同仁的汎愛。因為在愛情的問題上,人是不可以區分多少的問題的。不過,這裏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在心理學上,有這樣一個案例。就是一個單親媽媽辛苦地撫養着自己的獨子。一天一天,兒子大了起來。也該成家立業的時候了。作為母親,自然是十分關心這件事情。可是,無論是兒子自己認識的女朋友,還是別人介紹的女孩子,這位母親總是看到許多不稱心的地方。因此,一個又一個,都沒有成功。最后,兒子已經過了婚嫁的年齡了,無奈隨便和一個女的結婚了。可是,最終還是因為母親的緣故離婚了。
作者在描述這件事情的時候,旨在說出所謂的“戀母情結”。但是,問題的背後,其實并不存在那準“愛的衝突”的問題:“是愛母親呢,還是愛妻子呢?”那個母親之所以看不上所有的女孩子去作為自己的兒媳婦,就是因為她不想讓第二個女子分享她對於兒子的愛。這種的霸佔的愛情,權且不論其結果如何,從根本上就不是一種正常的愛。真正的愛情,如同真理一樣,是不會彼此矛盾衝突的。如果一個男人花心,沾花惹草,最后,陷於矛盾當中:是選擇愛太太,還是選擇愛情人呢?這並非是說他真的擁有兩種矛盾的愛情,而是因為他誰都不愛,之愛自己的自私而已。教會裏面,有的時候也會聽到一些讓人費解的情形。比如説一個人特別熱心,以致於家務不做,也沒有時間炤顧家人,而是全心致力於教堂的服務。當別人問起的時候,他總是説:對於家人的愛,和對於天主的愛衝突了,所以,我選擇去愛天主!這樣的回答聽起來十分悲壯偉大,可是,細品起來,似乎有一種逃避的味道:“一個連身邊的家人都不愛的人,會真正地愛天主和教會嗎?!”
這三種標準固然是耶穌帶給我們作為善牧的牓樣,但是,這些更加是我們助人,愛人的原則。所謂的牧人,就是在於引導,幫助他人。換句話說,每一位基督徒的“司祭職”就是這種善牧的角色。在實踐信仰的時候,“如何幫助人”這個問題和“願不願意幫助人”一樣重要。看到罪人,迷途的羔羊的時候,我們基督徒的角色不是判官,更不是審判的天主,而是像耶穌一樣的善牧;不是去批評指責,落井下石,而是去循循善誘,耐心拯救。如此,我們也可以同耶穌一起説“我來不是為了審判世界,而是為了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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