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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June, 2013

“跟隨我吧!”(路9:59)

昨天的新聞上提到,在多倫多的一個公共郵箱之上出現了一句反華的標語: "No more Chinese"。雖然,政府當局認為這是個別青年的惡作劇,但是,這種類似種族歧視的語句在今天這個時代再次出現,畢竟是一件讓人震驚的事實。 言及歧視,特別是種族歧視的問題,我們都會和黑人的境遇聯想在一起。黑人當初在美國的地位,也就是華人當初在加拿大的地位是一樣的。只不過,黑人爭取平等的過程似乎更加漫長,更加艱辛而已。 記得有件事,説一個美國南部的商人曾經必勝歧視黑人。他從來不合黑人同坐,同席,更不會搭同一趟車。就算在銀行付錢的時候,也只是將錢放在桌上,不會和黑人出納接觸。不久,戰爭爆發了。他受傷了。雙眼失明。在一家療養院中接受治療。眼睛瞎了。帶給他的不只是身體上的創傷,更加是心理上的。因為他很難接受從此暗無天日的生活。所以,醫院將他托付給一位很好的心理輔導,伴隨他走過了傷後的心靈低谷。從此,他和那位心理輔導也就建立起來一段很深的友誼。可是,突然有一天,那位醫生告訴他説:“我是一個黑人”。 他聽到了,慘然一笑,説:“你看一看我現在的樣子。黑和白,為我還有什麽意義么?在我的“眼”里,人只有好壞之分,而再無黑白之別”。 其實,如果一個歧視黑人的人,有一天被黑人救了;一個崇拜白人的人,有一天被白人騙了。我想,那個時候,所謂的“歧視”的問題,為他們而言,也就再無任何意義了。 作人,不應該盲目歧視;作為基督徒呢?那就更不應該了。可是,今天的福音中就有一個典型的歧視和偏見的真實事件:耶穌在走向耶路撒冷的路上,經過一個撒瑪利亞人的村莊。他派徒弟到村莊里,想要休息一下。村民因為看到他們是“面向耶路撒冷去的人”,所以就斷然拒絕了他們。這,就是撒瑪利亞人對於猶太人的偏見。 歷史上,撒瑪利亞人曾經是北國以色列的後裔,只不過後來和外族通婚,所以,在南國以色列,以至於今天猶太人的眼中,他們不可算是純種的猶太人。如此,彼此間的偏見和仇恨造成了宗教和文化上的分歧。大家同有以色列的血統,可是,每次見面都罵對方為“雜種”,為“偽君子”。 撒瑪利亞人對於他們的拒絕,門徒的反應極為強烈。其中兩位門徒竟然要求耶穌:“讓火從天降下,燒死他們”。我看到這句話,感到特別震驚。因為聖經上,天主以火屠城的例子只有一個,那就是索多瑪的個案。可是,那也是因為索多瑪道德淪陷,罪惡滔天所致。若望和雅各伯竟然要

你們應該背著十字架來跟隨我

蒙特利爾在一年之內,已經有兩位市長因為瀆職受賄而被罷職了。每次看到這些新聞,我都不禁會問:“這些人在受賄的時候,難道就不知道有今天么?”為什麼還是有一個有一個的去嘗試同一個結局呢?這樣的結局,肯定不是這類人想要的。可是,這確實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說到“選擇”的問題,我們通常都會把“選擇”這個行動和自己想要的東西等同。換句話説,如果一件東西,一個行動是出自我們的選擇的話,那麽,也必是我們想要得到的。不過,這些“市長”被抓的新聞卻證明給我們:有的時候,你選擇的東西,不一定都是你所想要,所追求的。這類人每一次在賄賂面前,選擇了錢財。一次又一次的選擇,決定了他最后走向監獄大門的最終“選擇”。所以,他們所選擇的,結果從始至終就不是他們所要追求的。 這就如同聖保祿所描述的一樣:“我當行的善,卻沒有去做;我不想做的惡,我卻做了”。人性的選擇經常如此。該選擇的人,該做的事,我們常常錯過;然而,不該去説的話,不該去妥協的惡,我們卻經常隨著去做。 有的人説這是來自人性的軟弱。是與生俱來的,沒有辦法改變的。可是,在今天的福音中,似乎耶穌卻有著另外一個說法。當耶穌詢問他的門徒:“人們説我是誰?”的時候,他其實早已經經歷過這種問題的攷驗。事實是什麽?當然是人多嘴雜。説他什麽的也有。聖經中只是列舉了幾種說法:説他是先知,是若翰,或者是厄里亞。可是,實際的情況中,我想不只是這些。那些法利賽人怎麽説他?那些教會的權威怎麽看他?那些外邦人又如何評價他?...... 其實,這些人如何評價耶穌,根本無關緊要。耶穌自己也根本不在意這些。他所在意的,是門徒,這些被他所召選的人,也是和他最為親近的人,是如何看他的。所以,他繼續問説:“你們説我是誰呢?” 對於這個簡單的問題,在那麼多門徒中,只有伯多祿一個人脫口而出:“你是天主的受傅者”。其他的門徒呢?難道他們和伯多祿的想法一樣嗎?還是有其他的顧慮,而不敢說出口呢? 雖然,伯多祿這樣説了。他其實根本不明白“天主的受傅者”是什麽意思。否則,他在後來就不會勸阻耶穌去耶路撒冷了。然而,耶穌繼續給他們解釋了“天主的受傅者”的含義:“人子將要受苦,被殺,第三天要複活”。這就是“人子”將要選擇的命運。 這個命運,必須首先要是耶穌自己的選擇才會完成。耶穌在傳教的時候,門徒,群眾,那些跟隨者,這些人對於耶穌都寄予不同的期望,不同的要求。有的人希望他將來成王;有的人

悔改的罪婦(路7:36-50)

  上周的新聞中報道,一位電影明星 John Malkovich 在多倫多拍戲的時候,遇到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在路旁跌倒。頸部被划破,血流不止。這位演員即刻幫他按住傷口,並且扶他躺在地上,一直等到急救人員趕到才悄 悄地離開。這位受傷的老人並不認識那位明星。所以,在醫院康復之後,只記得那個救助自己的 “ 英雄 ” 説自己是: "John” 。等到後來得知那位明星的身份之 後,這位老人十分的感動。立刻買了幾張關於那位明星的光碟回家來看。 傳媒中對於這位藝人的舉動大為贊賞。稱他為現實生活中的 “ 英雄 ” 。而且,他從來沒有和別人提起過此事,更顯得他作人的低調和謙虛。 其 實,看到這篇報道。我們或許都會有些同感。畢竟來說,那些所謂什麽 “ 名人 ” 的現實生活太過讓人 “ 跌眼鏡 ” 了。許多在戲中的英雄,在現實中只不過是些酗酒吸 毒,吃喝嫖賭的敗類而已。而 John Malkovich 在戲中許多時候都是扮演一些負面而冷血的角色。在現實中,他卻出人意料地作出如此 “ 英雄般 ” 的舉動。不得不讓人們給予贊許之聲。 新聞中戲劇性的一幕,在今天的聖經中,似乎也有所指。 有一天,耶穌被邀請到一個法利賽人家裡座席。席間有一個臭名昭著的“罪人”到耶穌面前為耶穌洗腳。如此舉動,自然找來旁人的非議。非議的對象不是這個婦人,而是耶穌。在這樣的情景中,耶穌還是借機開到那些心懷叵測之徒,對他們説:“她的許多罪得到赦免,因為她愛(天主愛)得多”( 7 : 47 )。希望他們能夠在這個罪婦的悔罪之舉當中,也可以領悟到得救之道。 其實,整體來看這段福音,我們可以發覺,面對耶穌的行為,在場的人有三種不同的反應。第一種人,就是那些旁觀的法利賽人,和同席的人。這些人永遠站在一種旁觀者的位置。他們總是喜歡對他人的所作所為,指手畫腳,妄加非議。當耶穌開導了西滿,赦免了那個婦人的罪過,他們立刻心存非議:“這人是誰!他竟然赦免罪過!( 49 )。 一個人得到罪赦,重獲新生,這本是一件可喜可賀的行為。但是,這些人心中所在意的,並非他人的死活,而是所謂的“法律”和傳統。為他們而言,一個人説自己可以赦罪,就是等於說了褻瀆的話,就是觸犯了梅瑟的法律。應該處死。表面來看,他們時時處處都想著梅瑟的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其實,這些人整日鼓吹“法律”,“傳統”,并不是因

複活寡婦的獨生子

 那音城是位於納匝肋東南的一個村莊, 也屬於加利立境內。耶穌在傳教的時候,經常經過這裏。在福音中的今天,耶穌如同往常一樣到那裏傳教授道。當他們走到城門口的時候,看到有一群人正在抬著一 具屍體出城。原來,死者是一個寡婦的獨生子。此情此景,不得不令耶穌悲從中來,立時動了“憐憫之心”。 耶穌之所以對這個喪失獨子的寡婦動了 憐憫之心,或許是因為他自己對於寡婦的苦衷深有體會。耶穌當時的時代,乃是一個農業的社會。這個女人在失去丈夫之後,生活已經開始變得艱辛;如今,連她身 邊最后一個親人,自己的獨生子,也離她而去。這對於她來說,無異就等於生活的末日。在那個農業的社會里,從日常生活的大水砍柴,到播種收穫,大多數的工作 都屬於是男人的工作。那個寡婦在失去了家裡最后的一個男子之後,也就是意味着她喪失了維持田地的能力。今後的生活要靠那些遠方的親慼和朋友來過活。生活之 艱難,可想而知。 如此艱難,不得不讓耶穌聯想到自己的母親,瑪利亞。自己的母親和這位寡婦一樣,曾經在若瑟去世之後,有過同樣的辛苦生活。 況且,耶穌明明知道,將來有一天,他也要離開自己的母親,自己的母親也要在十字架下面,如同這位寡婦一樣,悲痛欲絕。如此情景,怎不使耶穌無限傷感。所 以,他因著對於這個寡婦的“憐憫之心”,才施行了一個偉大的奇跡,讓那個青年複活了起來。 在新約中,耶穌複活死人的奇跡,總共有三個。一個 是複活雅依洛的女兒,一個是複活拉匝録,還有今天這個寡婦的獨子。在這個三個復活死人的奇跡中,有著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耶穌之所以施行這麽大的奇跡, 全是因了對於“活着的人”的憐憫;那個女孩的父親,拉匝録的姊妹,還有這個青年的母親。看到這些人如此痛苦,耶穌的愛心和同情,不得不讓自己主動去幫他們 化解痛苦,抹去淚痕。 複活死人的能力,乃是一種超凡的特恩,也是一種“操控生死”的權力。這樣的權力,耶穌從來沒有用它來炫燿自己,或者謀 求私利。換句話說,他從來沒有被自己手中的權利腐蝕掉。他雖然有著悲天憫人的柔腸,也有著感觸冷煖的人性,但是,他卻沒有我們人性中各種虛偽的毛病。權且 不要説什麽“生殺大權”,就算是一點點的權利,在我們今天這個時代,已經足以讓一個所謂的“正人君子”濫用公職,瀆職謀私了。在每天的新聞中,我們處處都 可以看到“腐敗”的醜聞。什麽市長,省長,總統,公務員,等等,每個人在自己手中的丁點權利面前,無不跌倒糜爛。看到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