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神降臨節
聖神降臨節乃是教會成立的日子。教會的成立有賴於耶穌基督賦予的權威和神恩。所以,宗徒以及門徒們領受聖神,其實就是領受耶穌所托付的權威和能力。“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存留誰的罪,誰的罪就得存留”(若 20 : 23 )。 赦罪與否的問題,代表着一種權威。在這裏,耶穌授予門徒們一種來自於天上的權威。這個權威包括兩方面:赦免或者寬恕罪過和存留或者判定人的罪過。赦罪和定罪的權威不可獨立存在。這兩方面乃是相輔相成,彼此不可缺少的。可是,許多時候,人們在這句話中看重的多數是“存留”誰的罪過,而忽略了如何“赦免”罪過的問題。 在我們的經驗世界中,設想一下,究竟是赦免一個人的罪過容易呢?還是存留,或者説定一個人的罪過容易呢?答案很清楚。定罪遠遠容易過赦罪。因為定一個人的罪過,只要外在的證據充分,結果就可以出來;但是,赦免一個人的罪過,卻要訴諸一個人的內心和意向的問題。或許因為如此,人們在生活中都喜歡替人“定罪”而不喜歡赦免他人的過錯或者罪過。 當然了,這裏的“赦罪”并不是刑事上的赦罪概念,而是一種關乎永生,訴諸靈魂的行為。罪過的赦免並不能簡單地藉著權威和權力實現,而是一個人真心的懺悔和聖神的果實。比如,教會中的告解聖事,也是透過聖神賦予神父的權力和懺悔人的悔改行為完成的。沒有真心的悔改,就算是教宗也不可機械式地赦免一個人的罪過。 既然真心的懺悔是人們得到罪赦的關鍵,那麽,一個人如何才能夠幫助另外一個人做到真心懺悔呢?這就是門徒們在聖神降臨日所領受的“語言之恩”。 所謂的“語言之恩”在我們傳統的道理中經常被簡單地解釋為一種可以操萬國方言的能力。可是,今天再仔細地,更深入地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似乎沒有那麽簡單。宗徒們當日的宣講帶來幾千人的皈依。也就是説他們的話打動了幾千人的心靈深處。一個人想要打動另外一個人的心靈,難道只是“嘴皮”上的功夫嗎?是不是説,你學了英文就懂得如何說服一個英國人了呢?還有,在父母和子女產生誤會,夫妻之間造成不合的時候,有多少次是因為語言不同造成的呢?所以,真正的“語言之恩”絕對不僅僅是一個“多說幾門外語”的問題,而是一種可以打動人們心靈,感化人的能力和恩寵。在生活經驗中,我們特別清楚,那些曾經讓我們流淚悔改的話,通常不是什麽漂亮的哲理或者高調,而是出自真誠的關心和愛的語言。所以,在我們的內心因為困惑而感到抑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