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認基督
在聖經神學中曾經有一句術語,就是,“默西亞的秘密”。意思是指聖經中,耶穌常常阻止人們宣認他作為天主子,作為默西亞的身份。耶穌在每一次治癒人,驅魔,或者行了什麽奇跡之後,幾乎都會遇到同樣的情形。 不過,如果我們仔細地比較每一個奇跡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其實耶穌每一次講話的態度都不一樣的。總體來說,這些奇跡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耶穌驅魔的奇跡;另外一類則是醫病救人的奇跡。伯多祿在隨同耶穌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也曾經宣認:“你是默西亞”。但是,耶穌只是告誡他,不要告訴其他的人。對於那些因為耶穌的奇跡而痊癒的病人,耶穌也說過同樣的話。不過,當邪魔也來宣認他天主子的身份時,耶穌的態度就沒有那麽溫和了。比如,在今天的福音中,當邪魔高呼:“我知道你是天主的聖者”(谷1:24)時,耶穌卻嚴厲斥責他説:“不要作聲,從他身上出去!”(25)。 魔鬼也來宣認耶穌基督?聽起來好像不是一件壞事。但是,整部聖經中,耶穌從來沒有欣賞過魔鬼的贊頌之辭。其實,當中的道理不難明白。耶穌來到世界上,宣講福音,拓展天國。他所希望的是人們對於天主的信賴,對於天主的信仰。魔鬼的宣認,並非出於對於天主知恩報愛的心態,更非信靠天主的表達。他們的宣認乃是出於憎恨和恐懼。所以,雅各伯宗徒説的很明白:“你信只有一個天主嗎?你說得對。就連魔鬼也信,而且信得發抖”(雅2:19)。可是,這樣的“信”能夠稱為信德嗎?絕對不是。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德根本就不算是信德。由此可知,如果對於天主的贊美和宣認不是出於信德的話,那麽,這樣的贊美和宣認是耶穌所憎惡,所唾棄的。 所謂“魔鬼式的信德”在這個世界並非少見。許多原因可以讓人走到教堂的屋頂下,但是,是不是走近了教堂就等於走近了天堂呢?是不是信了天主教再做任何事情,都是聖潔的呢?非教友罵人,視為口臭;教友罵人呢?難道是為了救人的靈魂?政府的官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損公肥私,應該坐監;可是,如果教友呢?為行善而去取不義之財是不是就成為“行善救人,不拘小節”了呢? 人心的邪惡,主要在於倫理道德的“雙重標準”。同樣一件事,別人做就是惡,自己做,就是善。信了天主,似乎做任何事情都有了“超性的原因”,神聖的理由。天主的道,簡直就成了作惡犯罪的堂皇理由了。有的時候,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清清楚楚的是一種邪惡,人們硬是要冠以聖名呢?明明是殺人,非要說成“聖戰”,“榮譽殺人”。明明是侵略,非要鼓吹為“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