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定你的罪” (若8:11)
今天的這段福音又是一段廣為人知的聖經章節。記得第一次聽一位神父講解這段聖經的時候,還特別珮服那位神父的解釋。不過,後來卻發現,許多神父對於這段聖經的解釋幾乎都是同出一轍。也不知道究竟是誰抄襲了誰? 這種老掉牙的解釋方法就是:這段福音特別體現出來耶穌基督的智慧。為什麼?因為當時的情形是一種兩難的局面:如果耶穌放走那個女人,那麽,那些經師和法律賽人就會指控耶穌觸犯了梅瑟的法律;但是,如果耶穌定那個女人的罪,並且向她投石得話,那麽,他就是一個沒有同情心的人,那就和他的宣道自相矛盾。可是,耶穌偏偏什麽也沒有説,只說了一句中立的話:“你們誰沒有罪,就向她投石吧!”那些人聽到耶穌的這句話,個個都灰溜溜地走了。耶穌的智慧戰勝了這幫偽君子。 當然了,説耶穌是一個充滿智慧的人,並非有錯。可是,不要忘記。我們所讀的乃是宣布救恩的福音,而不是專門講授哲人故事的故事會。這種解釋固然沒錯,可是,卻完全歪曲了聖經的本來精神。 讓我們從新開始,由真實的情形中來領悟聖經的本意。 首先,當那個女人被“現場捉姦”,讓後被一群人推推搡搡地帶到耶穌跟前的時候。我想她當時肯定驚恐不已。耶穌的名聲想必她也有耳聞。面對這樣一位“默西亞”的人物,她的審判和懲罰應該是不會躲過的。這應該是那個女人,作為一個被“定罪”的人當時的想法。 同時,為耶穌而言,他並不認識她。更不是她的朋友。耶穌也明白為什麼那些所謂的“權威”人士要帶這個女人到自己的面前。如果耶穌也是一個普通人的話,那麽,擺在他面前的只有兩個選擇:第一,就是像許多所謂的“大人物”的邏輯一樣,“為了大業,就犧牲這個可憐的罪婦吧”。站在那些“權威”人士一邊,不僅僅可以讓自己擺脫麻煩,更加可以拉攏那些教會的權威。為自己將來的“大業”打定基礎。 第二,就是極力替這個罪婦辯護,替她開拓罪名。可是,這樣以來,自己惹得一身麻煩不說,説不定還要為了這樣一個陌生人去犧牲自己將來的事業和理想。 第一種想法,是現實中許多所謂的“大人物”常有的態度。什麽“為了成就大事,就要不拘小節”的荒謬道理。其實,許多人的腐敗也就是在這些“小節”上一點一點地開始的。這樣的想法絕對不是耶穌的為人。 第二種選擇,聽起來固然有點英雄“悲壯”的味道,可是,盲目地為一個罪人“辯護”,憑著一時的憐憫替她洗脫罪名,恐怕有些過於唐突。如果那個女人罪有應得,屢教不改呢?那樣,豈不是説耶穌也不懂得尊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