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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September, 2011

聽命的次子

本主日的福音講述了一個極為生活化而又特別實際的比喻(瑪21:28-32)。故事中的長子和次子,他們的作為形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長子表面溫順,父親説什麽,他就應什麽。可是,實際上,他根本沒有遵守父親的誡命。相反,次子則顯得十分率性,開始的時候雖然拒絕了父親,但是,最終卻按照父親的意思去做了。這樣的對比,其寓意也十分清楚。耶穌是為了讓他的聽眾明白怎樣才算是真正的基督徒,怎樣才算是真正的聽命。 這裏,我們可以由兩個問題開始反省。首先,為什麼耶穌認可次子的做法呢?次子在一開始就衝撞了父親,而後,他覺得有些後悔,所以,他最終選擇了聽從父命。這樣的一種過程,就是耶穌所說的“悔改”。次子的做法之所以是對的,就是因為他悔改的緣故。 在人類的世界裡,任何聖人的成聖之道都是通過不斷地悔改和更新做到的。沒有一個人生下來就是聖人。如果一個人扮作是一個完美無缺的聖人,那麽,就要小心了。也許他就是墮落的光明天使。 其實,大兒子的做法讓我們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時代。在年幼無知的時候,父親或者老師告誡我們的,我們都會輕易應允,可是,後來呢,卻忘得一乾二淨,依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這樣幼稺的做法,在年輕的時候無可厚非。可是,如果一個成人也是如此行事,可想而知他將來的人品怎樣,他的結局又是如何。所以,生命是需要悔改得以更新的。而悔改的過程不是一種自然而然,到時候就要發生的事情,那是需要我們有意選擇,刻意犧牲的結果。 另外一方面,我們又可以發現次子的可貴之處在哪裡。我覺得次子的為人,相對於長子來說,比較真實。那種感覺就如同朋友之間一樣。如果一個朋友從來沒有跟人說過“不”字,從來沒有何人爭論過什麽,那麽,他給人的感覺就特別不真實。一個有著七情六慾的成人,怎麽可能事事都說“是”呢?這樣的情況只有兩種可能,要麽自欺,要麽欺人。所謂的虛偽,其本質就是自欺欺人。 其實,生活當中不乏這樣的實例。看一下身邊的朋友,特別是那些有家室的,我們就會發現做人真實的價值。有的夫婦從來不吵架,在眾人的眼裏,簡直就是一對模範夫婦。但是,許多時候這樣的夫妻卻會突然離婚。相反的,那些所謂的普通人的夫妻,偶爾吵吵架什麽的,他們中許多卻可以白頭偕老,天長地久。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至少對於對方比較真實。兩夫妻如果任何怨言都埋在心裡,雖然表面恩愛,可是,不真實的生活是注定要崩潰的。朋友之間亦是如此,彼此的信任是在每一次的爭論中,每一次的道

生命的迴報

任何宗教信仰都會涉及一個功德和賞報的問題。所謂的“積德”就是讓人為將來的賞報多家籌碼。那麽,在我們天主教的信仰中,這個永生的賞報問題又是如何解釋的呢? 本主日的福音瑪20:1-20,耶穌借用傭工的比喻來闡明天國的賞報究竟是如何一回事。在這裏,我們首先應該澂清一個問題,那就是,比喻中所說的人人都得到一樣的賞報,無論工作時間的多少,這樣的標準是否有失偏頗呢?換句話説,這樣的標準公平嗎?記得過去每次勸勉一些朋友歸信天主的時候,有的人就說:“我現在還不可以,等到死前再信不是一樣嗎?況且,現在信了,許多事情就不可以做了!”這樣的想法的確很精明:既可以在世界上為所欲為,又期望在天上享受永福。魚和熊掌都可以兼得!如果天國的賞報真的如同耶穌這個比喻中所說的那樣的話,那麽,我們這些自幼信主的人是不是得不償失呢? 其實,今日這個比喻,耶穌主要的意思不是在強調賞賜平等的問題。因為天國的賞報是根據每個人的行為做出回應的。保祿宗徒在格後5:10已經解釋的明白。對於福音的解釋之所以要參照宗徒的書信就是為了避免誤會聖經,斷章取義的麻煩。 這個比喻最終的寓意是想告訴我們: 永生的賞報,為每一個人都是一種恩寵。恩寵如同機遇,不只是簡單的努力的結果。在爭取永生的道路上,自身的努力固然重要,但是,天主的恩寵才是生死的關鍵所在。雖然大家服侍天主的時間不同,但是,天主給予每人的機會是一樣的。就如同那個主人在不同時間段招聘人一樣。當人獲得了這個機會之後,他的所作所為,他的動機和目的就是他天國賞報的標準了。 其實,有的時候,機遇就如同那個銀幣一樣,為每一個人都是均等的。但是,均等的機遇并不一定帶來一樣的結局。比如,工作的機會,每個人一生都會得到,但是,那份工作帶給你的是痛苦抑或幸福,卻是取決於你的工作態度如何了;許多人都有結婚的機遇,但是,這段婚姻是被苦水還是美酒,就看你如何釀造了;再廣闊一點,生命的機會,每一個人都是均等的,但是,在這個均等的生命中,人們看到的是不平等。不平等的是生活方式,可是,對於幸福,自由的追求又是平等的。所以,我們所要看重的不是生活方式的比較,房子大小的比較,而是,生活態度的比較,生活質素的比較。幸福的生活不會被生活方式所限;反過來說,同樣的生活方式卻不能帶給人同樣的幸福生活。 天主賜給人最大的機遇就是,每一個人都可能得救。但是,得救卻不僅僅是自身努力的成果。所以,我們才需要基

寬恕

關於“寬恕”的道理(瑪:18:21-35)在新約中比比皆是。耶穌所説的那句話“七十個七次(瑪18:22)也已經成為這個話題的金句警言。但是,在一個弱肉強食,爾虞我詐的社會中,我們發現對於這句話的實踐並非那麽簡單。 寬恕的存在,是因為爭端和仇恨的存在。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爭端,所以,實踐寬恕的教訓就如同試圖解決爭端,其困難和挑戰是可想而知的。 當一位基督徒嘗試着勸勉另外一個人去寬恕的時候,那個人第一反應通常為:“為什麼?是他欺負了我,你卻讓我去寬恕他?我沒有錯,為什麼要我與他和解?” 是啊!為什麼呢?是耶穌的教導。是得救的道路。這些固然是真,但是,在人的心底深處,我們仍舊在疑問:憑什麼是我讓步,讓我去和解寬恕?天主如果是公義的,就應該立刻懲罰那個傢伙!這樣的想法通常伴隨着爭端和仇恨產生的。在仇恨中,我們都期望天主是在我們這一邊主持公道。天主為什麼要站在我們這一邊呢?因為我是對的;因為我堅持的是真理。言外之意,如果天主不是站在我這邊,那麽,這個天主也應該是有問題的了。這種極端的想法,其實就是問題的根本所在。 但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卻在這種想法中忽略了,那就是,信仰不只是讓人成為一個正人君子,信仰更主要地要求人成為一個有愛心的人。一個沒有愛心,同情心的君子更加可怕過一個心懷同情的小偷。那個卑劣的僕人之所以不願寬恕他人,就是因為他恰恰忘記了自己也是一個需要“第二次機會”的人;也是一個靠著主人的同情和寬恕才存活到今天的人。 “我看起來像是需要人寬恕的人嗎?”這個問題直接解答了另外一個問題:“我需要寬恕那個人嗎?” 明白了寬恕的原因不等於已經做到了寬恕的事實。寬恕的過程中有許多實際的困難有待剋服。比如,時候我們覺得寬恕一個朋友比寬恕一個敵人更難;寬恕一個人所犯的錯誤,容易過寬恕他是因為他曾經指正過我們的錯誤。在這些實際困難面前,我們沒有一種具體的而又有效的標準可以借鑒。但是,有兩個大的原則是需要的,那就是:理解和謙虛。謙虛可以讓一個人正確看待自己,而理解可以除去我們看他人時眼中的“大樑”。在一個相對客觀的人際關係中,你我評估中,愛的種子才有可能產生。因為寬恕不僅僅是讓一個人走出自己過去的陰影,更加是讓另外一個人走進光明的未來。耶穌來到世界,不是為了追究人類千年來所犯的罪孽,而是接著寬恕送給人一個充滿希望的未來。 其实,如果逻辑地分析宽恕的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发现: 宽恕的

教会的权威问题

本主日的福音瑪18:15-20談及教會權威的問題。從整篇福音來看,耶穌之所以論及權威的問題乃是因為爭端的產生。在沒有爭端的時候,權威的問題似乎不甚明顯。 說到爭端,這其實是每一個團體都要面對的挑戰。爭端有的時候會破壞團結,但有的時候卻可以凈化思想,提升境界。至於什麽時候是建設性的,什麽時候是破壞性的,端看處理爭端的方式如何了。耶穌所暗示的解決方案乃是一種彼此尊重,客觀理性的解決方法。如果你認為某位弟兄錯了,你的第一個反應,作為一個合格的基督徒,不是去捕風捉影,散布謠言;不是落井下石,鏟除異己,而是在私下的地方勸說他,提醒他。現實當中,我們常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許多人都喜歡聽到“英雄被打倒的消息”。許多人在他人的錯誤面前只有倖災樂禍,煽風點火。有幾個人是為了對方的好處而真心規勸呢? 個人的勸誡雖然容易接受,但是,也不是任何情形下都有效的。這個時候,就好像耶穌的比喻中所指的那樣,就應該訴諸於教會的權威來調解了。一種權威之所以能夠成為權威,必定是因為它能夠為大眾的好處服務,實現眾人的利益。所以聖奧斯丁説:一項不正義的法律是沒有約束力的。 明白了這層意思,我們就會更加清楚耶穌下面的那句話:“你在地上束縛的,在天上也要束縛;你在地方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瑪18:18)。就是因為這句話,西方中世紀的天主教會才認為“教會之外無救恩”,才認為教會擁有絕對的生殺大權;才去發動“聖戰”,用手中所握有的“天主的權柄”去統治其他的國家,民族和宗教。 借著這句話,耶穌的確是交給門徒們一種權力,一種權威。但是,這種權威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限製天主的恩寵,而是讓他們,也就是今日的教會成為一個散播恩寵的渠道。正是因為有了教會的存在,人們更方便,更容易地可以得到天主的救恩。這才是教會權威的最終意義。 權威的實現有不同的方法。這個讓我們想起了中國的“王,霸之辯”。所謂的:以力服人者,霸。以德服人者,王。耶穌在世的時候,之所以費盡周折,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就是讓門徒明白“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今世的國度是建立在鮮血和刀劍上的。但是,耶穌的國度卻是建立在寬恕和愛德中的。耶穌所行的是王道,而不是霸道。所以,在山園祈禱的晚上,耶穌讓伯多錄收起他的寶劍。天主的國不是靠刀劍和槍炮實現的。 換言之,耶穌所施行的施政綱領也就是所謂的“王道”:以德服人。這也是基督宗教的基本精神。一個基督徒